去年12月17日,上海“国资20条”正式出台,对国企的监管将分类管理。多家上海媒体在分析该政策时,几乎都用了同样的副标题--避免国企高管们既当高官又拿高薪。其中有一项重要规定是,国企老总所获部分激励收益将在正常离职后兑现,作为追索扣回“抵押金”。
联系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相关表述:“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规范国企高管收入已被提上日程。
多个信源表示,相比于复杂的所有制地位、去行政级别化等,国企改革和反腐很可能最先从最为简单的高管薪酬入手,并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让才华出众能力过人并自主创业的民企管理人才担任国企高管,收入与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