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王东头痛的还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国企一把手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然而实际上,这项工作被认为是纪委一家的事。一把手经常以主抓生产经营为由,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交给纪委,纪委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却常常遭遇冷眼。
和王东一样,其他国企纪委书记也有类似的困惑。
湖南邵阳市一家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蔡长健直言:“我是由企业选出来的,监督对象都是老熟人,即使发现苗头,大多当成内部问题解决,尤其是对一把手。”
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主要掌握在企业手里,国企纪委书记往往受制于企业一把手,说不起“硬话”。
西部某国有企业决定提拔一个分院的副院长,在对他进行考察期间,该国企纪委书记发现他以个人名义成立了公司,却利用分院平台为自己公司拉项目。但一把手觉得是小问题,最终这名干部被带病提拔。
在国企,纪委的权力常取决于一把手,除了提名权,工作经费也得由一把手签字,不批准什么事也干不成。如遇到国企一把手对纪委工作不够重视,纪委就会成为弱势部门。一些刚被分到国企纪委的年轻人更愿意到国企内部的监事会、审计等业务部门工作。
国企内部监督力量并不少,除了纪检监察,还有审计、监事会等。在王东看来,纪委查案主要针对某个人,而审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主要针对某件事,若是能借助审计和监事会的力量,从对某件事的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再由纪委出面查人,一般都是十拿九稳。
但过去,这些部门由不同领导分管,在具体工作上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对于某些问题多方插手,而有的事情又无人过问,遇有难题则推诿扯皮,影响了监督效果。
西北某国有能源企业的纪委干部程卫东向记者描述,他在纪委工作几年,大部分时间忙于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陪领导去下属公司查看项目进度等。他说,并不是不想搞好监督,而是调动不了其他监督力量,自身的监督措施和手段又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