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中国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千呼万唤始总算发布,但有人却戏称其为“减配版配额制”,《指导意见》是否能提高中国可再生能源消纳量,拭目以待。
3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2020、2030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分别为15%、20%,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占全国电力消费量的9%。另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了2020年各省(区、市)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为5%到13%不等。具体各省(区、市)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如下表。
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
根据2020年我国用电量、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等预测数据,对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进行简单计算如下:
如维持风光发电利用小时数不变,2020年两者总发电量为6133亿千瓦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的相关预测数据,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73960亿千瓦时,则风光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为8.3%,已非常接近《指导意见》提出的9%的目标值。如加上生物质发电等其他形式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9%的发展目标不难实现。
2015年是风光发电备受挑战的一年,全国弃风弃光现象严重,弃风弃光率均超10%,部分严重地区甚至超过30%,风电利用小时数1728小时、光伏利用小时数1133小时,均为历史较低水平。《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值,并不严苛,即使实现,估计也很难缓解我国风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的问题。
早在2012年,国家能源局就下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制定了2015年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值,以及详细的考核、惩罚措施,但由于各方利益纠葛,也缺乏有效的推行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迟迟没有正式发布,如今以《指导意见》的形式下发,相比于具有强制性执行性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其约束力大为减弱,未来执行情况存疑,因此《指导意见》也被业内戏称为中国减弱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为了保证消纳指标的实现,《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是各供(售)电企业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指标情况的核算凭证,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这是《指导意见》中的创新点,但目前具体的管理实施办法还未制定,因此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影响,效果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