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日前,国家发改委召集电网、电力企业,及行业专家学者讨论了《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简称《意见》)。按照新电改9号文“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指对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高市场化,加强对电网输配电环节的管理。)的原则,售电侧(指出售电力的相关部门)试点将与独立输电价格试点同步,即在深圳、内蒙古等几个省市先行展开。根据国际经验,将首先放开大用户直购电,并按照用户类别电压等级逐步放开。
2015年7月3日,参与该《意见》讨论的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售电侧改革在政策上,会分步骤、稳推进、先试点;在技术上,由于其与节能减排、提高用电效率密切相关,需由能源互联网作为技术支撑。”
新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
新电改已公布的四个配套文件分别是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跨省区输电市场化,作为另一个配套文件,《意见》仍在讨论和修改中。
据曾鸣介绍,售电侧改革就是要回答几个问题,即哪些售电机构进入市场,应该如何进入市场?应该制定什么规则、什么市场结构和模式才能有利于公平竞争?作为公用事业性质的电网公司是不是该进入市场参加售电侧的业务竞争,如果参加的话,如何保障它与其他市场主体在相同的起点上,进行公平竞争。
据估计,售电侧改革将在今年和明年率先选择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7个正在进行独立输电价格改革的地区进行试点,并按照电压等级,区分存量、及增量工商业用户逐步放开。据了解,电压等级大体可以分为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档次。
“大用户直购电或将成为售电侧放开的切入点。”曾鸣说。2013年以来,我国已经在许多地区启动了直购电的试点,即由发电企业和大的用电户直接签订购电合同,这一试点与新电改思路不谋而合。放开工商业用电大户,对电力市场造成的影响也比较可控。“这两类用户不但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而且具备操作性。”他说。
对于可以进入售电领域的企业,9号文也早已进行过原则性描述。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多个行业都可以组建售电企业,同时强调了允许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另外,文件还对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售电规模、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了规定。“经过讨论,现在售电侧开放文件中的一些细节,相关企业的分歧还比较大,所以现在并没有定下来。现在正在制定一些相关的实施细则。”曾鸣说。
虽然售电领域的门槛、业务范围、权责划分等尚不清晰,但改革的春雨却已悄然而至,众多独立售电公司已开始涌现。在资本构成上,既有国企、也有民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