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畅想,以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重大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能源方式转变指明了方向,也对清洁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般说来,狭义的清洁能源是指在能源利用过程中全生命周期无碳或微碳排放的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核能以及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潮能等可再生能源。显然,坚定不移地推进清洁能源健康发展,是逐步改变传统能源消费结构,减小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度,提高能源安全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清洁能源发展的成效
我国“十五”期间就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利用、风力发电、生物质能高效利用和地热能的利用等。“十一五”及“十二五”中期,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清洁能源产业更是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清洁能源发电规模有了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45亿千瓦,其中水电总装机超过2.4亿千瓦,年发电量超过8641亿千瓦时,均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并网风电由2006年前的200万千瓦快速增长到2012年底的6083万千瓦以上,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仅用6年时间走过了欧美国家15年的历程;我国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装机增长强劲,规模化应用的格局逐步形成,装机规模达到328万千瓦,同比增长200%;同时,已投运核电装机1257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规模占世界在建规模的40%以上;此外,地热发电、生物质发电也有了新的发展。
清洁能源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十一五”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中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例如,自2006年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法》之后,相继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最近国家能源局又出台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定,完善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电价补贴关系,对促进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按中标价格收购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超出火电上网标杆价格部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且其补贴标准连续几次得到了提高。除对清洁能源发电进行大力补贴之外,国家对清洁能源上网电价也给予优惠政策,使清洁能源产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