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近年来,分布式发电受到各方重视,大家普遍认识到分布式发电是能源供应方式的重大变革,对于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分布式发电的适用范畴尚不明确,国家有关政策还不配套,监管也存在空白,亟需有关各方深化认识,共同推进。
分布式发电发展的背景
电力的发展从最初的小型、分散式,走向了大规模、集中式生产,能源的集中利用,加速了工业化进程,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攀升,面对日益枯竭的常规能源和环境保护压力,继续依赖传统能源的电力生产方式已不可持续,各国开始寻求更清洁、更高效、更安全和可靠的能源供应方式,作为能源供应多元化的重要选择。
国外分布式发电的发展
欧洲、日本等传统能源匮乏的发达国家,出于自身能源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分布式发电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实践。1973年能源危机后,德国、丹麦、荷兰、英国等国家相继增加了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投入,并逐步建立起了一系列针对分布式发电的定价、补贴、免税政策和措施,确保分布式发电保持对传统能源发电的竞争优势。这些做法促进了热电联产、风电和光伏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发展。
目前,欧洲各国的发电装机增量或存量的调整主要依赖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系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国家———丹麦,已经成为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以热电联产和风电为主的分布式发电量超过全部发电量的50%,分布式风电装机比例超过30%。
日本在1994年制定了“新能源计划”,出台了“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导则”等规范,并通过减免税金、鼓励银行出资融资、修订《电力事业法》允许非公共事业类发电商对用电需求大的用户售电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热电联产和光伏发电为主的分布式发电体系。目 前,总装机容量约3600万千瓦,占到全国装机的13.4%。
美国则具有传统能源优势,资源布局相对合理,因此,分布式发电系统发展晚于欧洲和日本。2001年,美国颁布了《关于分布式发电与电力系统互联的标准草案》允许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运行和向电网售电。同时采取了对分布式发电减免部分投资税、缩短资产折旧年限、简化经营许可证审批等优惠政策。
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美国石油页岩天然气开采技术突破,以天然气为主的热电联产和分布式多联供发电系统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燃气机组的装机已占分布式电源总装机容量的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