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发改价格[2015]2260号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请审定云南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云发改物价[2015]1158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对《试点方案》有关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修改后的清稿见附件。
二、请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和预测成本等,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云南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报我委审核后实施。
三、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意义重大,情况复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8日
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为探索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云南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在云南电网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转变政府对电网行业监管方式,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二)原则
1.深化改革。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要与电力体制改革相适应,有利于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2.促进发展。输配电价应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引导电网合理投资,满足正常运行维护,促进电网健康发展。
3.强化监管。建立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4.公平负担。输配电价应逐步反映各类用户、各电压等级输配电成本,明确各类用户承担或享受的交叉补贴水平;利用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促进电力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5.积极稳妥。既要立足解决当前电力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又要着眼长远,为未来解决问题适当留有余地;妥善处理好改革对相关各方的影响,促进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