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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全国电改提速:电网不再作为交易主体(2)

华体会备用网在线  来源:经济日报    2015/1/5 8:53:51  我要投稿  

按照这一方案,电网将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参与到电力行业产业链中,依靠网络资源收取“过网费”。多数专家认为,这一做法将最终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深圳市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的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年至2017年。试点启动后,深圳市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在相关条件具备时,输配电价制定还将在分电压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负荷特性对输配电成本的影响。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认为,此次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将有利于促进电网企业进一步提高效率。

逐步放松上网电价管制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电价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政府只监管电网输配电价,居民、农民等不具备市场议价能力用户的用电价格。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我国将逐步放开上网电价管制。“上网电价属于可引入竞争的环节,应逐步放给市场,最终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国能源网首席执行官韩晓平分析说。

也有专家认为,在当前市场发挥不够成熟、市场规则尚不健全、电力交易市场还未建立的情况下,放开上网电价可能导致电价非正常波动,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应该结合电力体制改革,通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竞价上网试点、招投标定价等途径,逐步增加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选择权,进一步提高电力市场化程度,再完全放开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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