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补贴执行不力影响企业生存
此次《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调查发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
《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按照现有的电价附加标准和征收率,所筹集的资金已不能满足补助需要;补贴审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到位周期长,长期拖欠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现有补贴侧重于发电环节,对输电、辅助服务补贴不到位,影响了电网企业建设的积极性;可再生能源基金的使用缺乏统筹协调,资金安排与规划缺乏有效衔接。
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但这项政策在地方执行过程中显然有“变形”的情况出现。《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披露,“有的地方仍将用作可再生能源基金的电价附加资金列为电网企业收入,征收增值税。国家制定了小水电征收6%增值税的政策,但有的地方实际征收税率高达16.8%。”
由于资金不足,再加上行政流程繁复,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延迟发放的时间越来越长,推迟一年拿到补贴已算“及时”。“账面上虽然是应收账款,但短期内拿不到,不足以支撑项目的现金流,很多光伏电站在2011年年底并网,幸运的到2013年年底才能拿到部分补贴,理论上他们有破产的风险。”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针对《可再生能源法》的执行问题,《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保障各项法律制度落实到位,依法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积极健康发展。
“以前光伏发电采用全国统一标杆上网电价,现在光伏电站分区域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已经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政策也已经出台,另外可再生能源基金即将扩容,这些都表明国家正在逐步改善价格、补贴落实状况。”孟宪淦表示,“全国人大此次对《可再生能源法》的监督检查表明了国家的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执行状况将会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