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电网权力有限
但在电力系统内部,区域电网的“失权”并不如市场讨论的那般反响激烈。实际上,各路“诸侯”本身手中权力就十分有限。
“这只是将原本隐性的矛盾显化出来了,区域电网从设立之初就没有理清与省网公司之间的关系。”电网系统内人士对记者坦言:“如果按照设立思路,应该是由区域电网实现对省网公司的直接管理,但一直以来省网公司都是由国家电网公司垂直管理。 ”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电力改革三周年之际,一场由电监会组织的调研就在全国展开。其实,当时许多专家就对电力体制改革的路径之争产生了相当大的疑惑:到底应该发展全国统一一张网还是优先发展区域电网?
但“诸侯”应不应该归顺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答。直到2009年,国家电网提出“三集五大”的方向后,市场才从大刀阔斧的收权中嗅出了几分明确意味。所谓三集五大,简单理解,就是权力上收,资产下放。
在这一主基调下,“诸侯”的日子就变得愈加难过,进一步“失权”也成了早晚事。虽然多年来区域电网对下属省级电力公司的直接管理一直难以实现,但毕竟大的方向是很明确的,现在随着国家电网将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剥离出去,这等于实质上消灭了区域电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生存基础,电网垄断捅破了最后的天花板。
耐人寻味的是,对于针对“诸侯”加强“中央集权”的做法,国家电网仍不愿撕去“遮羞布”。今年5月,国家电网曾在回应媒体时强调,并没有撤销区域电网,而是对西北、华东、东北、华中电网加设分部,主要是为了杜绝原先区域电网 “既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既有自己的经营区域,又管理着省网公司”的现象。
但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由于区域电网实际上不再有经营权,而省网公司的重大投资皆由国家电网公司审批,较大规模的招标也被纳入公司总部统一组织的集中招标,重点省市级电力公司的主要领导甚至都由国家电网公司直接任命,国家电网所谓强调“没有撤销”的举动只是形式功夫,大幅增强总部对区域控制力的意图昭然若揭。
背弃誓约的“大佬”
而之所以国家电网还需要有此强调,则是因为将经营权彻底上收的做法完全背离了当初中央制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按照2002年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各地方以所拥有的电网净资产比例为基础参股,组建五大区域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区域电网公司将区域内的现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相应的输配电业务。
而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需网间协调的问题,同时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如果依照当时电改方案的设想,五大区域电网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打破原国家电力公司在电网层面的垄断,如现在的南方电网,当时就是作为试验田的性质,意图对南方5省进行独立运作,随后在全国范围铺开电网层面的垄断改革,以在国家电网的五大区域电网公司推广。
目前看来,南方电网的改革尚属成功,但区域电网已彻底沦为 “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