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7月2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对李传芝、罗坚、郑念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玉环大力发展海岛电力事业的建议》做出答复。
其中指出,浙江省积极支持台州市、玉环市电网建设发展。玉环当前共有 500 千伏变电站 1 座、220 千伏变电站 5 座。“十四五”期间为满足玉环新增供电及新能源并网需求,已相继在玉环投产 220 千伏苔山变、110 千伏围垦变、清港光伏110 千伏送出工程、玉环 1 号海上风电 220 千伏送出工程等12 个重点电网工程,数量和投资均位于台州各县(市、区)前列,有效支撑清港滩涂光伏、玉环 1 号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全容量消纳,服务玉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后续浙江省委将综合区域负荷与新能源发展情况,会同省电力公司,系统谋划新增500千伏变电站落点,深化开展相关电网工程必要性及方案论证,推动及时纳规落地。
同时提到,浙江省积极支持台州市、玉环市海上风电的开发与建设。在2023年底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我省的新一轮规划中,国管海域场址台州市以东专属经济区海域有1个,总容量600万千万,场址数量占全省(6个)比重约17%,容量占全省(2800万千瓦)比重约21.5%。
深远海风电资源的开发属于国家事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我国相关法律,此类区域的资源开发权、管辖权专属于国家,地方政府无权自行决定。同时,按照《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深远海风电的开发由国家统一规划、省级组织实施、企业开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国资委指导省能源集团等省属企业组建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省海风公司),统筹用好海风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深远海风电。
目前,深远海登陆点的选择还在研究论证阶段,需综合考虑登陆点土地条件(面积、土地性质、规划条件等)、电力接入及送出消纳能力、海底路由廊道规划情况、海洋开发活动等因素。
后续浙江省委将指导省海风公司与台州各县市(玉环)对接,结合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和省电力公司系统科学论证结果,再明确具体实施场址和海缆路由登陆点。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7号建议的答复
李传芝、罗坚、郑念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玉环大力发展海岛电力事业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促进玉环电网建设发展、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