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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

在线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10/12 18:19:59 我要投稿

在线讯:日前,黔南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主要目标: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4%和6%,推荐1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力争建成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2.重点任务: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体系,推进公共机构既 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车辆,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原文如下: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2〕14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 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175吨、430吨、 3070吨、20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 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

1.主要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到2025年,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2.重点任务: 以化工、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对拟(在)建项目严格对标能效标杆水平, 打造一批节能减排标杆企业,按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系统梳理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企业清单,引导重点企业开展余热利用系统、热风炉、粉磨系统等优化升级。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鼓励水泥行业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动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对能耗高、资源利用率低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2.重点任务:科学合理布置园区项目,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强化能源系统优化提升和污 染物综合整治。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进供热、供气、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展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 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减量化、资源化;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工业园区应当结合区域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情况,根据园区规划,配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场。推进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实施第三方环境治理。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 准,建筑能效稳步提升,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2.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探索建立低碳城市、韧性城市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进长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鼓励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福泉市工业园 区和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公共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冷链物流等为重点, 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都匀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中心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 率平均达到45%以上,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80%以上。

2.重点任务: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发展, 建成贵阳至南宁铁路、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 车。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快绿色仓储建设, 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提升新能源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的应用占比;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推进邮件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4%,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不低于43%,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

2.重点任务: 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 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 暖,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 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 保农机装备应用, 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力度,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以县为单位, 建设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1.主要目标: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4%和6%,推荐1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力争建成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2.重点任务: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管体系,推进公共机构既 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车辆,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七)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9%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乌江、清水江干流总磷指标达到Ⅲ类标准。

2.重点任务: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工程,加大化工、有色、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扎实推动马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建设。实施乌江、清水江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20%左右,力争达到21.6%。

2.重点任务: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鼓励现役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引导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减煤降碳、节能增效。继续推动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工业余 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使用量削减比例要求。

2.重点任务: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 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深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 率。鼓励涉挥发性有机物产业园区开展集中治理, 推动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套建设适宜高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中心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

(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5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6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2.重点任务: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对进水浓度异常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管网系统化排查和改造,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焚烧、水泥窑协同或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推动资源化利用产品广泛应用。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主、其它处理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三、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十一)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综合考虑各县(市)能源利用水平、发展阶段、产能转移等因素,科学合理下达各县(市) “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按照省统一安排,落实国家关于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要求。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能耗省级单列。加强节能形势监测预警,对节能 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市)加强工作指导。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工作机制。

(十二)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实行全过程调度管理。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领域、行业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加强污染物总量减排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全面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

(十三)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12号),对在建、拟建、存量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项目清单台账, 对需要实施产能置换的项目,从严审核产能置换方案。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原则上新建项目能效水平须达到先进值,存量项目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对标行业能效标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十四) 健全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规章, 落实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能减排行政执法 工作,加大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监管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十五) 提高统计监测水平

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按照要求健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做好污染源统计调查,加强工业园区污 染源监测,建设高质量污染物排放智慧监控系统, 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十六) 强化节能减排队伍建设

健全州、县(市)二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并在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县级及乡(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节能监察业务培训力度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四、保障措施

(十七)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制定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协同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十四五”县(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予以通报批评。

(十九) 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积极 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 支持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附件: 1.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清单

2.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清单

3.黔南州“十四五”各县(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4.黔南州“十四五”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5.黔南州“十四五”各县(市)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

附件1

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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