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总量结构中,水电的体量依然巨大,但其在增量构成中已远逊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根据配额制的征求意见稿,多数省份仍须为实现2018年的配额指标而努力。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发新能〔2018〕43号)发布。CREIA以数据地图的形式梳理了2017年度全国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变化情况。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变化量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7年4月通报的数据,2016年度我国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增加1628亿千瓦时(10.8%),达1668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升至26.5%。与2016年相比,绝大多数省(区、市)2017年度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实现增长,仅福建、贵州的消纳量出现下降,其中福建的消纳量减少了193亿千瓦时(图1)。全国范围内消纳增量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为云南、江苏和河南。
图1:2017年度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同比变化量
2017年度,我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为50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08亿千瓦时(3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较上一年提升1.7个百分点。各省(区、市)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均实现增长,消纳增量排名前三的省(区)分别为内蒙古、河南和江苏(图2)。
图2:2017年度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增量
水电消纳变化量
2017年度,我国水电消纳总量为1166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20亿千瓦时(2.8%)。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相比,水电的消纳总量仍占绝对优势,但增速已远低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2017年度,云南、四川等省份的水电消纳量上升,但福建、广东、江西、贵州等省份的消纳量下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
2017年度,福建、贵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绝对量降低,在这两省之外,辽宁、浙江、江西、广东、西藏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也出现下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方面,除贵州外,全国各省(区、市)的消纳占比均提高(2016、2017年度贵州消纳量的测算依据不同)。西藏、陕西、河南三省(区)的比重同比增长较快,分别上升了3.9、3.9和3.7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排名前三的省(区)分别为宁夏、青海和内蒙古(图3)。
图3:2017年度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