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讯: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公布了对不良供应商的具体处理措施,在线就给大家对比一下两份文件的不同之处。
首先,在处理办法上,南方电网采取的是扣分机制,基准分为12分,每一年进行一次清零,不计入下一年的统计中。而国家电网就比较“直接”一点,处理措施分为两大类,分别是暂停中标资格与列入黑名单处理,视情节严重程度定具体执行时间。
简单点说,南方电网的方式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机动车驾驶证扣分机制可能有点类似,允许有犯错的机会,只要没计满12分,就不会“吊销驾照”,还是可以继续投标的,而且允许个别行为重复发生,但是一旦满12分,或者达到24分,就要接受一年不可以进行投标的处罚。就此而论的话,国家电网供应商管理规范相对的显得更加的“严格”,从处理方式到处理程度的层级上均体现出了“高标准、严要求”,轻则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重则永久列入黑名单。这里我们将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的具体处理办法的要点罗列如下:
通过对于两网在处理细则上的比较,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南方电网所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意见对于弄虚作假,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造成电力事故一级事件等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以上行为将一次性扣除12分。除此以外,对于其他行为将扣除0.1分到6分不等,由此可以看出,南方电网供应商管理规范相对要宽容一点点,在允许范围内,最少可以包容供应商犯错两次。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在巡视、审计、案件查处、上级检查、交叉检查、举报、投诉和舆情处理等工作核实供货商有不良行为,且影响恶劣的,根据供货商不良行为事实,视其严重程度直接对供货商进行扣分。发现1起,可视其严重程度扣罚1-12分。
国网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范,对于处理细则上,每一条都分为了货物供应商与工程、服务类供应商两种不同对象的不同行为规定,可见国家电网考虑的还是很全面的,与南方电网不同的是,国家电网特意补充了一些其他措施,里面有提到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供应商等特殊供应商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