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电改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输配电价改革作为电改路上的重要环节也频频“放大招”。电改9号文呼吁电力市场化,而合理的电力价格系统无疑是推动其实现市场化的关键因素之一。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电价改革" title="输配电价改革新闻专题" target='_blank'>输配电价改革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走向了可复制的全面推广阶段。
“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电价改革的意义和思路
我国的电力价格有一套较为复杂的体系,因此在搞清楚电价改革的思路之前有必要先对我国的电力价格系统做一个简单的了解。
在普通百姓看来,电价就意味着每月电网从自己账户上划扣的费用。其实,不然!从宏观的角度看,电价包含三个部分: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一般的,电力首先由发电厂生产,然后通过电网输送给用户。上网电价是发电厂把电卖给电网所定的价格,输配电价是电网输送电力收取的输配电价,而最后用户支付的电费实际上买电所支付的销售电价。
电力价格改革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就是让电力回归它的市场属性。电作为一种无法被肉眼之间看到的物质,实际上也可算作是一种商品,像通讯网络一样,同样也可以实现市场化。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都是由政府来定的,市场竞争也难以让用户买到更便宜的电。而输配电价,实际上包含在销售电价中,并没有单独定价,电网就是通过买电卖电的差价来获取利润的。这样的做法是不利于电力市场化的。
电力价格改革就是要改变现状,具体的思路就是要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两端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市场化。这样,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就有了选择权,电价可以由双方协商或市场竞争而定。对于中间的输配电价,由政府根据电网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式来确定。简单地说,电力价格改革就是要“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向电力市场化迈进。
其中,输配电价改革是本文的重点。输配电价是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服务价格的总称。输配电是电力产业价值链的中间环节,不仅具有通常理解的电能输送和分配作用,还通过坚强智能的网架结构将“点状”分散的用户、电源等连接为统一的电力系统,保证用户获得安全、经济、优质的电能。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将输配电价从形成机制上与发、售电分开,具有重大意义。
“试点先行,全面推广”——有关输配电价改革的政策回顾
《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
2014年11月,国家同意在深圳市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于2015年1月1日启动新电价机制。本次改革最大的意义在于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由原来的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国家发改委关于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紧跟深圳的脚步,2015年1月,蒙西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被批复,它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总体上与深圳试点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内容是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单独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值得注意的是蒙西试点结合了内蒙古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改进,增加了新内容,主要是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考虑交叉补贴等内容,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费用的具体指标核定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等,激励企业加强管理、节约成本。
《国家发改委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
2015年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试点的基础上,再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发改委关于贵州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2015年6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同意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经国家发改委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目前已开展18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在蒙东、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4个省级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7年在西藏电网,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在电价改革的历程中,这又是一个创举。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从试点阶段走向了全面推广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