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促进电力产业技术进步与合作交流
23核心:推进关键技术创新
重点:以低热值煤清洁燃烧发电为重点,实施一批以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脱硫脱硝、粉煤灰综合利用、碳捕捉和封存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大功率储能技术、分布式能源等为重点,在可再生能源系统、微网系统、需求侧响应和智能建筑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24核心: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重点:采用先进技术,对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新投产机组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25核心:推进燃煤机组节能改造
重点:采用先进技术,对锅炉和汽机本体、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烟气余热回收系统、辅机系统等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提高锅炉和汽机效率,降低供电煤耗。
26核心:强化智能电网建设
重点:实施“互联网+能源”,推广智能配电网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加快推进电网生产、调度、营销等各业务系统数据集成融合,强化配电网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及优质服务水平,引导用户树立能源消费新观念。
27核心:促进电力产业合作交流
重点: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在储能、锅炉、可再生能源发电、瓦斯发电、低温余热发电、碳捕捉等领域,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先进企业的合作,引智入晋。抓住“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发挥我省电力企业科研、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等优势,鼓励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力装备及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以并购、重组等形式参与国际竞争。
E加强电力企业改革
28核心: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重点:逐步建立市场化用人制度,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才结构,严格绩效管理。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企业办社会剥离工作,企业承担的医疗、教育机构等公共服务机构,实行分类处理并采取移交、撤并、改制等方式进行剥离;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通过实施分离移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29核心:强化企业管理
重点: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市场为导向,从基建、生产、经营等环节全面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综合竞争力。
30核心:提升服务质量
重点:电力企业要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优质、高效、可靠的服务赢得市场。电网企业要满足客户需求,主动设计个性服务,提高对用户服务的匹配度,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发电企业要建立与电力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从“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F完善电力监管
31核心:创新电力监管方式
重点: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地方电力监管职责,完善电力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分层次电力监管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分阶段监管机制和电力安全评价监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提高电力监管水平。
32核心:建立电力运行监控应急信息平台
重点: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电力运行监控”新模式,建立涵盖电力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交易信息、运营信息、信用信息等的电力运行监控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对电力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社会监督、政府监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