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今年7月,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对2014年版《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草案,新版《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称EEG2017)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这是自2000年该法首次颁布以来的第五次大规模修订。由于此次修订在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方面作出较大调整,因此也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3.0版。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在世界上具有代表性,因此关注其可再生能源政策变化,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新能源发展最新情况
截至2015年底,德国发电总装机1.9亿千瓦,其中风电4461万千瓦,太阳能发电3933万千瓦,占德国总装机的43%;2015年,德国总发电量6518亿千瓦时,其中风电880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384亿千瓦时,约占总发电量的20%(见表1)。部分时段风电和光伏发电发电量比例已经高于50%,甚至达80%。
历程及修订背景
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演变与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纵观德国可再生能源十余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为标志,德国可再生能源政策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发展阶段:
阶段一:EEG2000(1991~2003年),确定以固定上网电价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德国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启动。
阶段二:EEG2004(2003~2008年),完善上网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发展。
阶段三:EEG2009(2009~2012年),建立基于新增容量的固定上网电价调减机制、鼓励自发自用,首次提出市场化方面的条款。
阶段四:EEG2012(2012~2014年),完善基于新增容量的固定上网电价调减机制和自发自用激励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
阶段五:EEG2014(2014~2016年),严格控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首次提出针对光伏电站的招标制度试点,分阶段、有重点推动光伏发电市场化。
阶段六:EEG2017,全面引入可再生能源发电招标制度,正式结束基于固定上网电价的政府定价机制,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