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领域及重要标准
1.节能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推进电力行业节能技术、节能改造等节能量的监测、计算、评估标准的制修订。制修订二次再热锅炉的设计、运行调试、设备维护、考核验收、技术监督等标准。制定火电机组节能降耗及能源消耗强制性标准。
加快完善电力需求侧领域标准体系,开展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终端、接口、效果验证、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有序用电管理、需求响应、能效测评等方面的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修订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规范。
2.环保
制修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环境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的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制修订湿式电除尘器、电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的制造、安装、验收、技术评价标准。制修订节能、环保及新型介质等领域的电气化学标准。制订电力环保项目的后评价技术标准,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制定降噪、测试设备校准及系统间电磁兼容标准,制定中压、高压、超高压、特高压电力系统中电磁兼容骚扰源限值和试验测量技术标准,制定电网在强电磁脉冲干扰下的影响程度评估标准。
3.火电
在大型超(超)临界机组方面。制定煤粉锅炉、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设备、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监督标准。完善超临界和超(超)临界机组的金属技术监督、阀门选用(阀门)以及机组水化学(化学)方面的标准。
在联合循环机组方面。完善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基础性标准和方法标准,包括联合循环机组调试、经济运行、设备监造、环保测量等方面的方法、标准和规范。制定循环流化床锅炉(CFB)等清洁燃烧技术标准。
在高效燃气轮机方面。开展燃气轮机整机试验标准,形成燃气轮机试验、设计、制造及维修维护标准体系。开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系统标准制定。
在火电建设与运行急需的标准。进一步完善燃煤机械、电厂化学、电气化学、火电建设标准体系,满足生产建设标准需要。开展火电机组间接空冷系统相关标准修订。制定发电机在线监测装置相关标准、现场总线、智能发电、数字化电厂技术导则。制定在特高压和大机组下的机网协调标准。开展燃气轮机可靠性评价方法的研究工作,完善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系列。
4.水电
在大坝运行方面。完善大坝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制修订涉及公共安全的大坝运行管理、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等标准,探索大坝退役(拆除)技术标准研制。加强标准英文版译审工作。
在水电施工方面。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修订,制定高边坡施工、复杂地质条件地下工程、施工导流和截流等专项施工技术标准。加大标准英文版同步译审力度。
在水电站自动化方面。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修订,在智能化水电厂水电厂集中监控智能化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英文版译审力度。
在水轮发电机及电气设备方面。完善标准体系。针对700MW级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以及低水头贯流式水电机组制定设备监造、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加强标准英文版译审力度。
5.核电
完善核电标准体系。制定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以及三代压水堆核电机组、四代核电技术关键标准。制定核电厂常规岛老化和寿命管理、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核电厂常规岛再制造技术等方面的标准。
6.风电
加快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海上升压站等方面标准编制步伐。加强风电场运行维护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关键设备检修维护、技术管理等方面重要标准。制修订分散式风电接入电网、并网检测标准,研究海上风电场集群运控并网标准。
7.太阳能发电及其他新能源发电
在光伏发电方面。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修订设计、并网等标准,制定运行维护、关键设备技术指标和检测要求等重要标准。
在光热发电方面。初步构建标准体系。制定槽式、塔式设计规范、运行规程等重要标准,全面参与IEC标准编制,并同步完成相关国家标准编制。
在生物质能发电方面。初步构建垃圾发电标准体系。制定设计、施工、运行等关键环节重要标准。
在海洋能、地热能方面。结合兆瓦级海洋能示范电站和兆瓦级干热岩发电和地热综合梯级利用示范工程开展标准研制。
8.输变电
1)基础通用
在电能质量方面。研究制定基于61850的电能质量通信规约,制定低压有源滤波器、配电网静止同步补偿装置等技术规范、检测规范和运行规范。
在可靠性方面。制定输变电系统可靠性评估导则。
在信息方面。制定图元图例元素、实时数据模型、数据仓库模型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电力行业信息通信运行维护的内容深度及要求,对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物联网、SDN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的电力应用进行规范,建立信息安全标准体系。
在电力应急方面。完善应急标准体系。制定电力应急产品、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