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发稿时,国网、南网暂未披露两大交易中心的主要人员安排,据查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陈连凯,陈连凯于2012年5月至2016年1月期间担任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6年1月卸任后陈或将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担任主要职位。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注册工商信息尚未在工商信息系统中检索到,暂无法查询其主要管理人员信息。
4、收入来源
依据之前下发的电改配套文件,两大交易中心可配备交易与其交易职责相适应的人、财、物,且日常管理运营不受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干预,接受政府监管。
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可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主要包括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作为收入来源。
5、独立性
2015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核心配套文件,其中一个是《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文中确定了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原则——即“相对独立”。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市场管理委员会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表决等合理议事机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派员参加市场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结果经审定后执行,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行使否决权。
电力交易不受电网企业的左右至关重要,只有电力交易中心独立、透明,才能保证电网企业在售电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建立的售电公司公平竞争。之所以电改配套文件用“相对独立”的字眼,是给改革一个缓冲,并未要求一步到位。
贵州试点
2015年7月27日,贵州省发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贵州《方案》),成立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据了解,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虽然挂靠在贵州电网下,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现在已经是独立运作,受贵州电力市场化领导小组(由贵州经信委、发改委、能源局、能监办等组成)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