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出清:统一的电力规划是根本
去产能”的关键不是“去掉”多少产能,而是怎么“去”。这就要求负责制定政策和落实政策的各级政府部门,要有担当精神。当前正值编制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关键时期,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要努力改变过去各类电源各自为政,只发布专项规划的做法,实现电力系统整体统一规划,统筹新能源与消纳市场,统筹新能源与其它电源,统筹电源与电网。
火电:法规要落地,监管要到位
一是对燃煤电厂的开工建设进行调控,建议各省在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管理优化,对已获审批的燃煤电厂的合理建设计划,审时度势,避免盲目开工建设;二是要建立电力投资分析预警机制,建议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电力需求增长趋势和电源建设情况,定期发布全国、区域电力市场的展望分析报告,及时对投资风险做出预警。
煤炭:综合措施关闭4300家煤矿
煤炭行业可谓是“僵尸企业”的重灾区。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要求,“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强供给侧管理“去产能”,拟建立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加快推进兼并重组。
具体而言,未来三年将淘汰7亿吨煤炭产能,改善煤炭供需缺口,将关闭4300家煤矿,其中退出国有煤矿300处、淘汰产能3亿吨;关闭小煤矿4000处、淘汰落后产能4亿吨。机构指出,7亿吨产能淘汰规模符合预期,估计当前建成产能(含违法违规)约45亿吨,2015年产量36.8亿吨,淘汰7亿吨之后基本可以达到产能出清。
相关《意见》规划提出引导“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产能小于6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产能小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产能小于9万吨/年的煤矿”有序退出。
重组、转型、退出将2016年煤炭行业的三大发展趋势。可能采取的措施:财政直接或间接补贴;清理不良资产;加快兼并重组;提高环保能耗等行业标准;打破刚性兑付;完善破产清算制度;建立产能检测体系等。
光伏:让市场自然发挥“出清”作用
从根本上抑制光伏行业性产能过剩问题,必须明确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政府应该做好社会性规制的“补位”和经济性规制的“退位”工作。加强市场自我调节,用市场机制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进行自我调节,促进自由竞争,并鼓励技术创新,从而由市场的优胜劣汰自发淘汰落后产能。
油气:需要开启三维式立体改革
在油气领域,各项改革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实施细节和配套政策制定将是2016年的重头戏,改革也从“点式改革”转向涵盖行业、企业和政府的全产业链的“三维立体式改革”。比如政府管理方面,改革将集中在公开审批流程、改革审批方式,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和行业监管体系等。
四、是否会出现失业潮,下岗潮?
煤炭、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造纸和纸制品业等九个产能过剩严重的工业行业就业总人数2731万人,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人数的29%,工业行业就业占第二产业的比例67%,第二产业占总就业的比例30%,可以推测九个产能过剩行业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5.6%。
随着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以及多种行业去产能力度加大,市场担心就业问题可能再次面临压力。虽然国家发改委称,化解过剩产能带来的过剩劳动力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就业,没有出现待岗滞留等问题,未来也不太可能出现失业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