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研发模式
美国和日本作为规模储能产业的全球领跑者,政府(如日本NEDO和美国DOE)扮演了资助者和推动者角色,在一、二十年前就已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其储能产业的发展。主要手段包括持续投入多种储能技术的基础研发、通过直接资金支持重点储能企业的发展、通过示范项目论证储能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通过财政补贴对使用储能技术的用户方进行鼓励等;电力企业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研发示范,起到创新链贯通和应用保障的双重作用。由于储能系统的应用与电力系统紧密相连,我国在电力储能系统的研究开发体制上需要采取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模式,吸纳电力系统应用方的实际参与,开展化工材料与电力的跨领域研究,通过实施若干个储能示范项目为自主储能技术提供重要的工程实践机会,为未来大规模应用积累技术数据和运行经验。
加强对储能材料和设备制造的重视
先进材料研究是储能系统的基础,而性能优异的实验室产品在投入商业化扩大生产后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难以保证。此外,随着储能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的逐步深入,将极大推动相关储能设备的发展。国内精密材料、高端前沿材料的加工工艺跟美国、日本差距很大。储能系统涉及众多非常规设备,例如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中高膨胀比的透平机械等,都是对我国现有机械设计制造产业的技术挑战。因此除了基础科学研究之外,新材料开发和设备制造等技术层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高度关注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
在储能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最好的国家是日本,不仅在国内加强保护,还注重在海外潜在应用市场进行专利提前布局,以做好抢占国际市场的准备。我国研发机构一方面需要清楚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制约,另一方面对储能技术原理、材料、构造、工艺、制造装备等方面自主创新的成果除及时申请保护外,还应该拥有国际化视野,对在他国进行专利布局进行提前研判。
加快储能产业的技术标准制定
规模储能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单靠一家企业或者行业组织难以完成,需要多方配合和努力。为加快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的速度,国家应给予相关技术标准制定部门更多的支持。同时,政府应强调、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并网认证和检测制度。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