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新增煤电主要布局在西部北部大型煤电基地,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
一是“十三五”煤电仍是我国电力供应的主体电源,其布局调整由大气污染防治倒逼和煤炭梯次开发推进决定。根据“十三五”电力需求预测,到2020年煤电仍存在两亿千瓦左右的增长空间,到2020年比重在55%左右,仍是我国第一大电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严格控制燃煤电站建设,禁止审批新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发电项目,中东部煤电建设将会严控。随着煤炭梯次开发、逐步向西部和北部转移,我国将重点建设锡林郭勒、鄂尔多斯、晋北等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根据中东部在建电源情况和煤电基地建设条件分析,“十三五”期间晋陕蒙宁新五省区新增煤电装机1.4亿千瓦,占全国新增煤电的70%左右。
二是与西部北部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联合统筹,可实现送端能源资源的高效配置。我国清洁能源主要分布的西部、北部也是我国煤炭资源的富集区,考虑水电存在“丰余枯缺”的季节性特点,以及风电、太阳能发电出力具有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将煤、水、风、光进行统筹安排可以实现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以可控性的煤电电力流来配合清洁能源电力流,可以满足平滑线路功率、输电调峰、满足直流通道最低输电容量等要求。输电通道利用率的提高节约了发电能源资源和输电走廊资源,也使得打捆输送的电力到达受端地区具有较好的电价竞争力,降低全社会电力供应成本。
我国“十三五”电力流规模增长呈现绿色驱动特征,电力流结构由“水、火”为主向“水、火、风、光”并重转变,“西电东送”“北电南供”规模及距离进一步扩大,保证了新能源的高效消纳和可持续的电力供应。满足西南水电和“三北”风电、西部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高效消纳,2020年西部北部地区送出电力流规模达到3.1亿千瓦,对应电力装机4.2亿千瓦,其中清洁电力装机占比在50%以上。考虑统筹新能源发展和保障电力供应两个方面,在现有西部北部向中东部地区输送煤电7000万千瓦基础上,到2020年新增输送煤电1.4亿千瓦。
科学的电源布局调整、合理的电力流格局在治理中东部环境污染、降低供电成本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将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2020年中东部12省市受入煤电电力流2.1亿千瓦,减少本地原煤消耗4.8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别达到9.4亿吨,96万吨和96万吨。相比2012年,降低中东部地区PM2.5污染20%,每年减少环境损失36亿元。二是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特高压输电的落地电价比东中部受端地区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低0.05~0.06元/千瓦时,降低电力供应成本,同时可避免东中部地区电力供应价格的大幅波动。三是拉动西部地区投资,边际效益突出。到2020年,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开发总投资1.5万亿元,特高压交直流工程总投资1.02万亿元,合计投资2.52万亿元。每年投资4900亿元,拉动GDP约3900亿元。
(作者单位:国网能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