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
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和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充电服务盈利模式尚未成熟
北京电桩科技有限公司CEO先越对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上述目标的实现并不容易,因为现在充电服务还没有特别清晰的商业模式。”
《发展指南》提出,充电服务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在部分城市的公交、出租等特定领域,通过实行燃油对价、峰谷电价、充电服务等措施,商业模式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具备大范围推广应用条件。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设备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能源局提出,首先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地方政府应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
“据我了解,目前社会资本对充电桩的建设还处于观望状态,这个行业的商业模式并不清楚。”先越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
其次,地方政府重点要尽早出台充电服务的分类指导价格、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营造有利的投资环境。
第三,充电服务企业要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通过积极探索与商业设施、整车销售及售后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好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模式,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互联网”的新兴业务模式,拓展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的多种方式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