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世界电改
从发输配售环节的关系看,世界电力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一体化公司,目前欧洲和美国的大部分电力公司保持这种状态,只在集团内部根据市场化的要求实行了业务独立,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二是输配分开,输电从其他业务中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输电公司,包括英国、北欧、意大利、西班牙及东欧一些国家,其中英国是实行了彻底分拆后,在市场作用下发电和配售电又重新实现了合并,采用内部业务独立模式;
三是厂网分开,也就是发电分离、输电和配电保持一体化,如韩国、新加坡和加拿大第一水电等公司;
四是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完全拆分,分别建立独立企业,主要是阿根廷、俄罗斯,通过分拆实现私有化是这两个国家改革的共同点,而俄罗斯在2012年又重归输配合一。
电力改革仍然面对着诸多问题和困难。我们要如何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吸取以往电改经验,从其他国家电改过程中走出一条属于中国的路?我们能否在新电改中实现目标,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一个健全能源法治体系?这些存在的挑战还需要我们和国家进行探索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