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的试点如火如荼,深圳市、内蒙古西部,试点日渐扩大……
“买电就像买大白菜一样,在交易市场里,什么卖家都有,有发电企业自产自销的,有批发的中间商,还有电网外的服务商们,甚至于小到有一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小区里居民互为买家和卖家,买卖双方可以讨价还价,电网企业在这过程中的唯一职责就是将电安全可靠地从卖家送到买家。”有人这样说。
或许这正是《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实施后的一个理想化状态,也正是上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到各试点地方相关单位和电网企业此刻正在忙的事。据悉,新电改方案是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后,时隔13年重新开启的针对电力行业的新一轮改革。
看深圳,从去年11月4日开启至今,不仅电网盈利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而且政府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全程直接监管。由深圳市供电局提供的输配电成本和投资等数据,再经由深圳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深圳经信委和深圳市供电局等几方共同核算,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为了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这样一来,“深圳试点”为电改在全国展开开了个好头。
从了解到理解的“跨越”
目前,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如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