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安交警没有交通综合指挥管理平台
武进区尚未建设交通综合指挥管理系统,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交通信号、交通诱导等系统各自独立,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与外部警务数据源之间均无数据交互,无法构成综合、有效的指挥管理平台,且无法在处置突发事件、采集关键信息、预防违法和服务信息研判、服务治安刑侦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从实际管理需求而言,启动交通综合指挥管理平台建设势在必行。
4、武进区视频研判平台需要整合升级
武进区治安监控系统已建成技防村监控点4200 余个,全部接入公安网并集成于武进区视频研判平台,公安网内任意网络节点均可在视频研判平台内控制、访问、查询任意监控点实时图像和历史数据。在“3˙20”工程中,需要根据需求对视频研判平台进一步完善,使之兼容模拟标清和数字高清视频制式,为图像信息的进一步整合和综合利用提供基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