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收取数可能要比这个理论数少一点。基金由财政部收取和管理。这笔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大部分用来补贴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电价,即高于当地燃煤火电标杆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来补贴。以哈密地区为例,燃煤火电上网电价才0.25元,风电上网电价每度0.58元,每度风电要补贴0.33元。太阳能发电一度0.90元,每度要补0.65元。
如果按这个机制,每年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基金总数除了有点增量外,大体是差不多的。所能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就也是恒定的,这样的机制下可再生能源怎么能大发展?所以要想可再生能源得到大的发展,一定要在机制上进行创新。创新的方向应该是逐渐减少补贴,甚至于最终做到不要补贴,与燃煤发电有一定的竞争可比性。
作为投资运营商来讲可能不希望减少甚至于取消补贴,希望政府能多多的给补贴。但是你辩证的看这个问题,如果继续要政府给大量补贴,可再生能源的规模不可能做大,如果能够减少补贴,规模就可以做大。必须权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
这里我举一个例子。一个是上海浦东开发,当时上海一句话,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座房,因为当时浦东交通很不便,当时还是江泽民同志当书记的时候,就建了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按照常规思路,交通部门建好以后就要收费,就像我们现在到机场高速公路一样要收费,收费以后再去还贷,这是传统思维,但是如果继续收费的话,仍然没有多少人愿意到浦东,也不方便。
所以市政府就有激烈的争论,一种意见就说应该收,收来的钱才能还贷,另一种意见是不能收,应该鼓励大家无偿使用基础设施,鼓励大家到浦东去,那么这个桥谁来还,用浦东以后发展的综合效益来还。最后市政府做出正确决策,这两座桥不收费。事实证明浦东后来较快发展起来了,它的收益完全可以还这两座桥的钱,这就是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比较。
从降低风电、太阳能成本角度分析,补贴补在哪个环节也可以研究。例如为了减少财务成本,能不能给风电、太阳能的贷款定向降准,或者给予贴息贷款,延长贷款期限,延长折旧年限,这些措施也能降低发电成本,而不是单纯给电价补贴。这就是所谓软成本和硬成本的关系。在电价上要逐步做到与其他能源发电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