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FAA的一份报告统计,从1991年至今年2月二十三年间,有超过140起航空不安全事件与锂离子电池有关。2010年UPS一趟从迪拜飞往德国科隆的货运航班起飞后着火,试图紧急降落后最终坠毁。事后阿联酋民航局调查发现,机上有8100块锂离子电池。2006年UPS的另一载有大量锂离子电池的航班也因着火而坠毁。
但由于锂离子电池在电子设备上的广泛运用,ICAO的航空运输安全规定至今仍然允许锂离子电池的货运运送。运送的前提包括需要提供经受高温、碰撞实验的UN38.3证书,且可托运的电池容量、重量和包装均被严格限制。
记者查询中国民航局的规定发现,被允许托运的锂离子电池尽管有不同种类,但都需要申报为“危险品”。
但未被申报的锂离子电池在全国各地机场时有发现。2012年11月24日,中国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货物燃烧的不安全事件,后中航协在调查中发现,货舱中除了有未被申报的耐风火柴,同时还有未被申报危险品的锂离子电池。后操作这两批货物的多家快递公司上海分支被撤销国内航空货代资格。
锂离子电池上天更难
总部设在美国的可携带式充电电池协会(PRBA)一直试图减缓对锂离子电池越发严格的限制
随着各国对锂离子电池的了解和相关事故的分析经验逐渐增加,锂离子电池在航空运输中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中国民航系统对空运锂离子电池的态度便是如此。2008年,民航局曾下发文件,对旅客随身携带的锂离子电池做出限制:超过25克必须托运。
而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则全面禁止锂离子电池托运: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不得携带或托运;100Wh-160Wh的电池只能携带入客舱两块,不得托运;100Wh以下未限制数量但同样只能携带入客舱,不得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