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广东电网还掌握着一封举报信,信中提及吴周春亲属在广州某集团持有股份,吴周春在任期间,有该公司组织工程施工和生产物资货源,并把生产的物资销售给广东电网,随着吴周春的高升,该公司的业务也从广州供电局一直辐射到整个广东电网。
此外,举报信称,广州某大型项目需启动110KV地下变电站方案,在此过程中,吴周春亦存在违纪行为。在广州供电局已同意并上报广东电网公司,经广东电网公司主管部门会审通过,报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吴周春为了让其关联公司获得这个项目,一方面故意借口该项目存在安全问题而不予批复,另一方面却要求该项目要发包给其关联公司,致使另一公司高层被迫回香港“避风”。
广东电网方面表示,已把这封举报信转交给中纪委和广东省纪委,2月14日广东省纪委有关人士向媒体证实,广东省纪委信访室已经收到这封内容详细的举报信。
此次案发后,在广东电网内部引起了震撼,同时也暴露出了该公司内部管理的一些漏洞。比如,2006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等公司未报国家发改委批准,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在电价外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等56.28亿元,其中35.10亿元用于补贴未经核准违规建设的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