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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效果明显 值得借鉴

华体会备用网在线  来源:国家电网报    2013/12/5 10:23:17  我要投稿  

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12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一个大型工地停止了往日的轰鸣,多次拒不整改的工地现场负责人下令挖土机撤出电缆保护通道,着手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这是厦门供电公司实施电力设施外破安全隐患中止供电管理办法在电力设施外破防治方面取得成效的一个案例。

近年来,厦门市在线路保护通道内违规运用大型器械作业、违章搭盖的现象屡有发生。由于传统电力设施保护手段有限,电网安全运行面临严重威胁。为有效敦促电力设施外破安全隐患责任方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外破事故发生,厦门供电公司在已有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厦门实际,出台电力设施外破安全隐患中止供电管理办法,有望成为破解电力设施外破隐患防治难题的一个突破口。

厦门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蔡鸿斌说,电力设施外破安全隐患中止供电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违章施工、违章搭盖,且屡禁不止的重大安全隐患而制定,在项目申请用电、线路周期性巡视等环节增加了有力的把控要素,在事前防范方面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突破了以往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

电力设施外破安全隐患中止供电管理办法规定,在项目申请用电环节,对在保护区内施工的项目,供电公司客户经理必须审核其是否具有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批准。项目必须在与供电公司进行安全交底、制定作业方案、采取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未办理审批手续和未签订安全协议的,供电公司将终止或暂停施工用电业务流程办理。

在周期性巡视环节,设备维护人员一旦发现严重危害电网安全运行的外破隐患,在进行宣传、劝告、制止后,仍拒不整改,符合规定条件后,厦门供电公司可协助厦门市电力执法办、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启动中止供电流程。对于已造成10千伏及以上线路跳闸、电力设施损坏、人身触电等严重后果的,可直接启动中止供电流程,并要求责任方进行相应赔偿并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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