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在2004年、2008年曾两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明确提出要在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后,逐年减少对可再生能源新建项目的上网电价补贴,促进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2012年1月1日,德国再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到2020年,35%以上的电力消费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50%以上、2050年80%以上的电力消费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有数据显示,2012年德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总额达到了266亿欧元。截至2011年年底,德国在可再生能源行业就业的人数也达到了创纪录的38.2万人,比上一年度增加4%。
日本作为人口密度较大、资源紧张的国家,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也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日本政府曾在2012年8月公布了实现可再生能源飞跃发展的新战略,目标是到2030年使海上风力、地热、生物质、海洋等四个领域的发电能力扩大到2010年度的6倍以上。
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高耗能与高污染的矛盾也日趋严重。能源与环境问题,已是可持续发展道路上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早在1995年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4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正式确立了“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加强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的能源发展方针和政策。同年,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制定印发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1996—2010)》。1998年《节约能源法》颁布,再次肯定了可再生能源对于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的重要战略作用和地位。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开始实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转变发展方式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等多个方面的战略目标,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对实现我国未来各项经济社会建设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成为我国政府近年重点扶持的项目。随着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以及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的推动,整个社会对新能源的认识不断发生改变。
不过,由于相关技术与政策尚不完善,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仍处于初级阶段,这为其利用和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