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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集团张天任:提缓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发展建议(3)

华体会备用网在线  来源:中国电池网    2013/3/6 15:25:31  我要投稿  

对社会及个人(游击队)的从业收购人员,要求与资质企业签订收购及运输协议,并由资质企业对其进行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经劳动、运管等部门颁发从业资格证和运输许可证。

对三无企业采取公安、环保及税务联合执法,对黑窝点的污染环境,偷漏税收,予以严厉查处和打击。

对资质企业加大经济扶持力度,采取免税、退税或处置补贴等形式,使资质企业在市场电瓶回收中,具有价格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使废电瓶回流到资质企业。

缓征铅蓄电池消费税

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考虑将对铅蓄电池产品征收消费税。张天任认为此举不仅会使铅蓄电池电池企业陷入严重生存危机,并在客观上将遏制中国民族电池产业的发展,也会严重影响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风能太阳能等众多与国计民生产紧密相联的电池配套行业的健康发展。

“向铅蓄电池征收消费税的理由和目的不够充分。”张天任解释说他的理由有三:电池工业不是高污染行业;电池不属于“资源消耗类”产品;这次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的初衷是解决环保问题,而环保问题应纳入环保法,并非消费税政策范围。

征收铅蓄电池消费税在法规依据、产业承受能力、提振经济、操作步骤等方面存在不妥,反而削弱企业环保投入与支撑环保装备运行成本的能力,后果与愿望相悖。为此,张天任建议国家从稳定社会大局考虑,慎重研究评估政策风险、社会风险、市场风险,暂不考虑对铅蓄电池产品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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