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通过建立双向约束机制的做法,兼顾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双方的利益。1997年实施的《电力法》设立了“双向义务”,即国家电网有义务购买被生产出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并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非常规电力采取相对宽容的入网条件;另一方面,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也有义务,将其供应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情况通知国家电网。国家电力库系统在向各发电企业收购发电量时,要求各电网企业必须提前一天报出各个时段的上网电价以及预测的上网电量,电力库再根据第二天各时段的用电需求预测情况,决定购买哪些发电企业的电力。当风电预测值与实际值相差超过20%时,风力发电企业要向电网企业缴纳罚款。法律还要求每个风电场经营企业必须成立实时控制中心,并将实时数据传送给国家电网。“双向义务”机制既解决了风电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又保证了国家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西班牙采取多种软硬件建设措施,改善可再生能源入网与跨区输送,新建了大量用于调峰调频的油电和气电机组,增强电网的调度能力,尽可能多地接入风电等出力不均电力;制定了严格的风电入网标准,不仅使新安装风机采用新技术和新控制系统,也迫使老旧风机更换新控制系统,确保电网在风电大规模接入后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了风电短期预测技术能力和水平,尽量减少预测误差。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难看出,世界各国都在因地制宜地对新能源的利用进行开发,目前,各国的能源战略均反映了2个明显的政策导向:一是开发利用替代化石能源的可再生性新能源,二是研发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面对着自然资源的一度匮乏和滥用问题,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各国对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真正意义上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本文列举的几个国家在新能源上的表现虽然是不完全的展示,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对其他国家的优秀经验进行学习,把我国更多的可再生资源利用起来,同时调动人民对于新能源使用的积极性,一条真正适合我们的绿色发展道路才会走得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