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政策解读
内蒙古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分公司
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安排部署,旨在进一步规范并网管理、完善调度机制、明确技术要求,推动新型储能更好发挥系统调节作用,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强支撑。
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能力
《通知》中提到,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技术,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调峰、调频、调压、备用、黑启动、惯量响应等多种功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技术。近年来,内蒙古电网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增加,煤电、水电装机占比逐步减小,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电力集团经营区装机已经突破1亿千瓦,且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问题也导致电力系统的调节性矛盾愈发凸显。新型储能具有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等优点,可以有效缓解新能源发电和用电负荷需求在时空尺度上的不匹配问题,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调节资源。准确把握好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坚持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并行,强化并网、调度协调保障,可有效促进新型储能科学、合理、高效利用,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能力。
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新型储能并网调度保障
首先,《通知》明确了新型储能接受调度的范围,这是实现新型储能高效并网和调度的前提。《通知》首次将接受电力系统调度的新型储能划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并对两种新型储能的区别作出了具体阐释,为电力调度机构调用新型储能的范围提供了指导。
其次,《通知》提出了优化调度运行方式的要求,这是促进新型储能科学利用的重要措施。《通知》明确要求电力调度机构应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并充分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展,以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今年以来,内蒙古电网供需形势持续紧张,新型储能对于用电高峰时段的顶峰支撑能力尤为凸显,《通知》中特别提到在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电力调度机构可对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进行统一直接调用,直接调用期间按照独立储能充放电价格机制执行,这不仅为调度机构在电网紧急情况下对所有新型储能统一应急调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明确了直接调用时的价格执行原则,保障了新型储能参与电网调节的收益,解决了新型储能配合调用的后顾之忧。
最后,《通知》提出要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新型储能调用,这是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积极性的有力举措。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背景下,市场化手段能够更为经济、灵活、有效地引导新型储能提高参与电网调节的积极性,充分释放调节潜力,更好发挥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促进作用。《通知》提出了“加快推进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关细则,丰富交易品种”,“进一步丰富新型储能的市场化商业模式”等要求,为积极探索新型储能以市场化方式形成相关价格机制提供了参考。
三、着力提升技术手段,扎实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用
首先,《通知》规范了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技术要求,这是新型储能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条件。《通知》中明确提出“新型储能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这在政策层面强调了新型储能并网的技术要求,有利于提升新型储能涉网试验和并网验收工作的规范性。此外,《通知》还提出“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须制定新型储能并网细则及并网服务工作指引等,明确并网流程、相关标准和涉网试验要求”,这为新型储能安全高效并网奠定了基础。
其次,《通知》强调要着力提升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技术,这是提高新型储能利用水平的重要保障。《通知》中提到,“新型储能应配备功率控制系统或协调控制系统,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应具备按照调度指令进行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自动调节的能力”,这从实际调度运行角度细化了对于新建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明确提出要通过技术创新加强新型储能智慧调控的导向,鼓励规模化储能系统集群智能调度技术等多种新型调度技术攻关,不断加强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新技术的探索。
目前,内蒙古电网新型储能装机221万千瓦,最大放电电力170万千瓦,调用较为频繁和充分,可有效缓解电力供需平衡紧张形势,但在整体统一高效调用方面仍有待提升。内蒙古电力集团将深入学习《通知》相关内容,领会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调度运行技术水平,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用,持续提升电网调节能力,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