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讯:日前,招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招远市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规划(2022-2032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探索“核风光储”一体化发展模式。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源网荷储”一体发展,实现多能互补。未来依托招远核电基荷电源作用,以核能为基,以太阳能、风能、储能为辅,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以电力、热力、氢气、暖气等为重点媒介,打造招远特色零碳发展模式。
推进核能与制氢融合发展。当前,利用核电、核热与清洁能源耦合制氢前景广阔,招远可重点关注高温气冷堆制氢技术,加大核能制氢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高温气冷堆高温热解制氢技术研发,为大规模制氢奠定坚实基础。
打造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以核电站为中心,在招远区域范围内实现“核风光储”互联互通、协同调度和智慧控制,构建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区域智慧能源互联网,充分挖掘核电在地方清洁能源体系中的支撑带动作用,以及在电网中的协调平衡作用,有效推动多种清洁能源形式一体化融合发展。
核风光氢储全链条拓展。依托招远市清洁能源开发空间,串联“三园一区”清洁能源产业基地,陆海联动集聚打造核电、风光装备、储能电池、氢能生产及关联产业大规模生产基地。盯紧头部企业,导入上游资源,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全力推进“核风光储”清洁能源产业全链条发展,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引擎。
探索区域能源综合服务模式。依托国家级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产业园区内试点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提升智慧能源协同服务水平。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区域集中供冷试点项目。
原文如下: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规划(2022-203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驻招有关单位:
《招远市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规划(2022-2032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招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