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讯:8月18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力争达到267万千瓦,年产值力争达到40亿元,不断推进项目投产,为远期实现五百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奠定基础。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以省政府支持我市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基地为契机,围绕徐大堡核电、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中船及大唐风电等龙头企业,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情况,着力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强化全局视野、系统思维,在科学谋划核电、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重大清洁能源项目同时,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形成大规模利用与分散式生产有机结合的良好局面,打造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提高产业产值。
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大集群增量。抓好徐大堡核电、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等压舱石项目,推进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连山25万千瓦风力发电、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南票25万千瓦风力发电、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中核、众合光伏、佳华储氢等清洁能源项目;谋划绥中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加快形成风、光、核、储等多元能源供应体系。
详情如下: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产业集群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维护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有效配置生产要素、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发展,我市产业集群已初具雏形,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为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国办发〔2023〕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产业集群和“三篇大文章”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辽政办〔2023〕12号)、《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动22个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建议〉的通知》(辽智建办〔2023〕1号),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着眼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增强配套协作能力,完善产业生态,壮大市场主体,发展八大产业集群,带动全市一二三产业各领域配套能力和水平普遍提升,以工业振兴引领全面振兴,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船舶机械、能源电力四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现代农业、文旅康养、泳装服饰、商贸物流、核关联八大特色产业,构建“4﹢8”现代产业格局,培育一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两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五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为推进葫芦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通过发展产业集群,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合作程度不断深入,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数字赋能增效明显,集群绿色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品牌与标准化水平持续进步,集群规模不断扩大,集聚度不断加强,到2025年,营业收入比2022年增长20%,集群投资三年累计完成400亿,培育5个以上特色产业园区,集群三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100户。
二、八大产业集群发展路径
(一)千亿级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上企业力争达到55户以上,集群产值力争达到5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6%以上。
1.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以大宗基础化工原料为主体、以新型农化产品为特色、以精细化工为主攻方向,招引上下游配套企业。依托锦西石化、航锦化工等头部企业,进一步整合基础化工产能,形成“油头化尾”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新格局。依托辽宁先达等头部企业,发展绿色农药、医药中间体、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完善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葫芦岛打渔山经济开发区三个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提高承载能力,打造成为国内外重要的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
2.依托优势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推动炼化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延伸芳烃类、烯烃类产业链,发展高端聚烯烃、环氧丙烷深加工;依托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芳烃联合装置,提升芳烃产能,发展芳烃下游产品,完善相关产业链条。发展以绿色农药为龙头,以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为特色的多产业链条、多产品集群的精细化工产业;引育和延伸拓展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农用化工和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医药中间体及石化仓储物流产业。
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大集群增量。实施锦西石化技改项目、航锦烧碱改造升级项目,加快推进“减油增化”“减油增特”。支持重点产业化项目和中试基地建设,推进辽宁优创大型农药精细化工项目、心连心百万吨生态肥、宝众宝达精细化工等项目建设。推进航空润滑油等特色化工产业发展,推进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确保天然气化工持续稳定发展。
(二)五百亿级有色冶金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25户以上,集群产值力争达到26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力争达到6%以上。
1.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依托锌业股份、宏跃北铜等头部企业,重点发展高端有色金属材料、绿色材料等新产品,提高稀有金属材料的附加价值,引育下游企业和项目,不断提升有色产业规模。依托辽宁连山钼业等企业,开展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加大钼、锰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推进现有矿山的改扩建,推进大型矿山开发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2.依托优势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优化冶金产业布局,加快高端有色金属材料发展,大力开发新型有色金属材料,建设高品质先进有色金属产业链。依托锌、铜等资源优势,持续强化铜价值,加大锌冶炼副产品、稀有金属开发利用力度,延伸锌、铜等产业链条。积极延展钼、镍等有色金属下游产业链,面向国防、核能等新兴领域需求,积极发展铅锌合金、钼合金等新型高性能合金材料。
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大集群增量。推进有色产业园建设,引育多类别、多品种、长链条新型有色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推进德澳电力电缆研发与生产制造等项目建设,实施10万吨压铸合金项目、10万吨铜材加工项目,不断提高有色产业产品附加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进节能降碳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五百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力争达到267万千瓦,年产值力争达到40亿元,不断推进项目投产,为远期实现五百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奠定基础。
1.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以省政府支持我市建设清洁能源产业基地为契机,围绕徐大堡核电、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中船及大唐风电等龙头企业,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情况,着力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强化全局视野、系统思维,在科学谋划核电、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重大清洁能源项目同时,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开发,形成大规模利用与分散式生产有机结合的良好局面,打造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不断提高产业产值。
2.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发展上下游产业。通过持续推进,切实提高电源侧装机比例,不断壮大产业规模。积极推进央地对接,培育上下游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拉动产业产值;在央企开发清洁能源项目的同时,把握双方合作机遇,拓宽合作领域,借助企业在清洁能源领域的资源优势,重点培育上下游产业发展,持续扩大产值规模。加大对我市清洁能源产业集群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对接清洁能源相关单位,帮助其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并加强与省对口部门联系,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指标,推进清洁能源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加速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发电量和清洁能源装机比例,为清洁能源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大集群增量。抓好徐大堡核电、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等压舱石项目,推进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连山25万千瓦风力发电、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南票25万千瓦风力发电、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中核、众合光伏、佳华储氢等清洁能源项目;谋划绥中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加快形成风、光、核、储等多元能源供应体系。
(四)百亿级船舶机械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95户以上,集群产值力争达到1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力争达到6%以上,高端装备营收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
1.通过龙头企业带动集群发展。发挥渤船集团技术优势,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围绕海军装备生产基地优势,招引上下游配套产业,打造船舶配套产业集聚区。
2.依托优势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依托锦化机、西门子等企业,延长石化装备产业链;依托葫芦岛泵业等企业,延长泵阀产业链;依托莲花山凿岩钎具、力天重工,延长矿山机械产业链;依托葫芦岛电力设备、红光锅炉,引育风机塔筒、电力设备等电力装备产业链。
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大集群增量。推进辽宁顺达300T跨车间改造、中船风电兴城海上风机总装基地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推动渤船集团核电主管道、莲花山凿岩钎具6000吨钎具等一批项目按期建设,促进渤船集团一体化保障条件建设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围绕海试基地等引育一批项目。
(五)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7%;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力争达到25户以上,产值占规上工业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
1.积极拓展核关联产业。依托原子能院京外基地和徐大堡核电,以核装备为重点方向,招引上下游企业,打造国家级核技术应用和核关联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主要从辐照加工、同位素及制品、核医学、环境保护、核农学等方面培育我市核产业。积极推进核应急作业机器人项目、核生化探测机器人项目建设。
2.积极延伸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积极推进泰峰锂业碳酸锂项目、虹京废旧锂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佳华氢燃料电池系统项目建设。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通过招商引资,拉长补全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链。〔责任领导:一级巡视员 甄国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赋能。重点推进九鼎通信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项目、中国移动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持续保持电商经济良好发展势头,支持乐股软件、科云应急等企业不断壮大,加快拓展数字应用场景,积极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4.积极发展壮大其他领域。非金属材料方面,支持孚迪斯航空润滑油、化工研究院航空玻璃、建元膨润土、华能工业陶瓷、伊菲科技碳化硼陶瓷项目建设。生物产业方面,支持茂康源、海思科等重点企业研发新品。节能环保方面,支持泰德尔智慧供热项目、锡能炉渣处理项目建设。
(六)百亿级泳装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规上工业企业力争达到50户,集群产值年均增速达6%,泳装行业上节点企业达到150家并引导企业加快应用。
1.深化品牌引育。引育范德安成为国际国内顶尖泳装品牌,引育10家左右国内知名泳装品牌,涌现一批在泳装及其细分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行业影响力、占据价值链中高端的自主品牌。“兴城泳装”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成为国内区域品牌标杆。
2.打破发展瓶颈。研究推进印染产业园建设,加快重点技术应用,引育数码印花、无水节水印染、植物印染等重点技术应用企业,探索建设绿色印染共享工厂,打破泳装发展瓶颈;引育织造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本地泳装面料和里料的供应比例,力争衬布本地化生产。
3.加快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依托兴城经济开发区、斯达威产业园、英华小城品牌园等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谋划芳纶、化纤、织造、面料项目,支持英华等企业大力开展面料功能性研发项目。围绕市场需求,推动恒泰针织等泳装企业布局、建设瑜伽服、骑行服、沙滩服等弹性纤维面料轻运动服装和海洋服饰,实施一批增品种、提品质项目。
(七)百亿级海洋渔业(食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2022年为基点,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值力争完成150亿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总产值力争完成85亿元以上,农业招商引资企业总产值力争完成45亿元以上,总计超过280亿元。
1.做优做强海洋渔业。依托海洋优势,深入实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暨“海黄金”专项行动,打造绥中县海洋捕捞全产业链核心区、兴城市海洋小镇精品示范区、龙港区休闲渔业功能展示区;提质升级“多宝鱼”产业、发展壮大贝类产业、做优做强做精海参产业、推动水产种业创新发展、深耕厚植现代海洋牧场、精雕细琢水产品加工业、推进休闲渔业特色发展、稳步提升海洋捕捞业、强力打造环渤海湾海产品集散交易中心、综合发展淡水特色产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环渤海区域性海洋渔业经济强市。
2.发展壮大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兴城、绥中、建昌3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园区)为平台,在兴城市小粒花生、曹庄镇多宝鱼、徐大堡镇海参、绥中县大豆4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规划建设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和以南票区为主4个农产品加工核心区,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发展水产品、油料作物、水果、蔬菜、畜牧业、饲料加工业、食用菌、中草药特色产业。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品牌价值。开展龙头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到2025年,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000万元的龙头企业40家以上,省级联合体达到8个;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专项行动,壮大红崖子花生、兴城多宝鱼、葫芦岛苹果、绥中白梨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葫芦岛刺参、葫芦岛百菜大席等具有葫芦岛特色的区域公共品牌,打响南票“忆酸香”酸菜、绥中佐香园调味品、南票虹螺岘干豆腐、高桥陈醋等优势特色品牌。
4.抓好招商项目做增量。加强全市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全市88个招商项目(含建成、在建、取得意向正在洽谈项目)落地。在“农头工尾”“粮头食尾”上下功夫,实施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选择性招商、线索招商、以商招商和专场招商等招商方式,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以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形成“落地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打造一个集群”的倍增效应。
(八)百亿级文旅康养产业集群。
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2022年为基点,全市文旅产业项目投资额和旅游总收入实现双倍增,接待游客人数增长2倍,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
1.扩展产品丰富旅游内容。依托红色文化、海洋文化、长城文化、明清文化、关东风情,打造“蓝、红、古、绿、白”旅游产品系列线路和旅游打卡地。
2.加强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加强山海联动、海岛统筹、城乡融合,引育精品全域旅游线路30条,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大集群增量。加快绥中长城博物馆、塔山革命烈士陵园改扩建、南票下五家抗日纪念馆等项目建设,推进兴城古城、葫芦古镇等景区提档升级,建设九门口长城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推动北方温泉康养中心项目,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康养中心。
三、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构建深度融合型协同创新网络。
1.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支持集群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点项目,联合配套企业开展协同研发、设计和制造。促进集群企业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及重点实验室梯次引育体系,引导企业完善产学研联盟,支持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等资源,打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
2.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支持船舶制造集群建立优势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平台;围绕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产业链断点、技术堵点、企业痛点,组建研发机构,推进驻葫高校和工业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组织突破一批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促进产业链延伸。〔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3.促进创新技术应用和产业衍生发展。发挥驻葫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嫁接外部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对接活动。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区域型技术交易市场,布局建设中试基地,开展中试服务。组织开展成果转化撮合对接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二)建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产业基地。
1.推动集群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绿色低碳、智能化制造等标准制定,组织企业打造具有辨识度的行业品牌、区域品牌和集群品牌,举办国际性行业论坛和展会。加强产业集群内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集群内“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将其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引进国内外职业培训机构,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支持集群内企业员工参与国内外职业技能比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推进集群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业务系统云化改造,推进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鼓励企业实施设备互联、数据互换、过程互动、产业互融,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以生产管理、工业控制两大系统互联和集成为重点,促进制造工艺仿真优化、制造过程智能化控制、生产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3.推动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支持集群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推广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成熟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率。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实施绿色制造,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工业园区。实施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企业节能诊断,提升行业能效水平。促进集群企业研发和使用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新型节能电机等工业节能装备,低能耗、模块化、智能化污水、烟气处理等工业环保装备,非电行业废气超低排放、有机废气处理等治理装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壮大互促共生的优质企业群体。
1.发展壮大头部企业。发挥头部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每个产业集群明确3户左右的头部企业重点扶持。鼓励头部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提升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支持头部企业建立开放性研发平台,推动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和稳定配套联合体,实现同步研发、同步制造与运维、同步数字化、同步知识产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2.加大招商引资做大企业规模。围绕产业链延伸,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推动形成以头部企业为主体、中小企业全面发展的集群发展态势。积极促进集群内和集群间的产需对接,开展整零共同体示范,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完善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育和发展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3.推动集群间协同发展。强化工业、农业、服务业协同发展,以工业产业链思维和全流程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精深化。以农业发展需求为牵引,加快智能装备、设施材料、食品加工等涉农工业水平和信息化能力全面升级。发挥老企业产业优势,推进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4.增强集群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自主可控。聚焦集群内需求侧产业链核心断点和弱项,对接要素资源,构建动态供应体系,形成多元化、可替代的产业链配套解决方案,增强重点产业链抗风险能力。做好农产品、能源、矿产等初级产品供给保障。促进企业间积极对接,互通有无,提高本地供应链供应能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统筹推进产业、技术、人才、资金等需求,对集群开展公共服务。依托工业互联网等集群公共服务平台,集聚优质服务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形式,鼓励各类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加速先进制造技术推广应用,支持新产品认证服务,增强产品检测服务能力。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向产业集群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建立创业创新平台库,提供技术应用、融资支持、商务和政务代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
2.支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依法组建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行业标准制定、商业模式推介等示范活动。支持行业协会或联盟成员间实行集约化采购、共有品牌等多种合作共享模式,打造共同体。〔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
3.做好规划引导,高质量编制发展规划。从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经济规律,准确把握产业集群不同发展阶段特征。结合本地区域经济、企业优势和特色,对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将集群规划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抓住八大特色产业集群整体优势,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地区和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八大重点产业集群,研究编制规划,明晰重点任务和工作要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市领导抓集群制度,根据领导分工,由市领导对接省领导负责的22个产业集群,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我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方案)建设,推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定位,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指导各地区、各部门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工作,建立有部署、有推进、有考评、有反馈的闭环系统,形成领导到位、目标到人、职责明确、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氛围。
(二)落实财税支持。围绕集群建设,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助企纾困。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积极争取省及以上相关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信贷投放。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企业进入中小板、科创板等上市融资。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融资。
(三)强化要素保障。引导资源要素向产业集群倾斜,巩固既有优势,强化领先地位,汇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产业优势。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提高要素配置服务效率。强化正向性激励和差异化供地,提高土地保障能力,确保产业集群项目用地。围绕工业项目落地建设、工业企业扩能发展等需求,量身定做基础设施和配套保障设施。增强信息要素保障,强化示范引领,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助推产业集群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高“一网通办”水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工业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积极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五)加强督导考核。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形成工作机制,根据各地区、各部门产业集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加强督导考核并实时通报,对推进缓慢的部门和地区进行提醒或开展督办,并将监督提醒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凝聚人心、形成共识,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服务集群发展的热情。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反映产业集群的新进展新成效新典型,释放良好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深挖推广产业集群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辽宁省及葫芦岛市培育壮大产业集群领导和部门责任分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宁省及葫芦岛市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领导和部门责任分工
一、辽宁省产业集群对接责任领导和部门(22个)
(一)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1.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周 波 省政协主席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孙洪军 市政协主席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王 健 省委常委、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罗奎亮 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航空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陈向群 省人大副主任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黄晓霞 市人大副主任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陈绿平 省人大副主任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王忠平 市人大副主任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压缩机和制冷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于国安 省人大副主任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孙永兴 市人大副主任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数控机床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姜有为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菱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姜有为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粮油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霍步刚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朱德义 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畜禽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霍步刚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朱德义 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0.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王明玉 省政协副主席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金玉枝 市政协副主席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1.电力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姜 军 省政协副主席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金玉枝 市政协副主席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2.高品质钢铁材料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冯守权 省政府秘书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周佳楷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王 健 省委常委、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马文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软件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张立林 省委常委、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马文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姜有为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高 涛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高 涛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市政府
市对接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6.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高 涛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郑 艺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刘耀南 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靳国卫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朱德义 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9.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靳国卫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罗奎亮 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0.氢能产业集群
省牵头领导:郭彩云 副省长
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相关市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
市对接领导:马文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对接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葫芦岛市产业集群责任领导和部门(8个)
按照《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总体部署,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我市提出重点发展千亿级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集群、五百亿级有色冶金产业集群、五百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百亿级船舶机械产业集群、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百亿级泳装产业集群、百亿级海洋渔业产业集群、百亿级文旅康养产业集群8个产业集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千亿级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李延超 市委常委、副市长
黄晓霞 市人大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二)五百亿级有色冶金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胡 伟 二级巡视员
金玉枝 市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五百亿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马文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忠平 市人大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四)百亿级船舶机械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罗奎亮 副市长
孙永兴 市人大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五)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马文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忠平 市人大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百亿级泳装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柳晓东 副市长
毕荣昌 市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七)百亿级海洋渔业(食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朱德义 副市长
王连民 市人大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八)百亿级文旅康养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刘 辉 副市长
冬 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马连喜 市政协副主席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