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讯:6月8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因地制宜、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评估和科学规划,加快推进风电、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结合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平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试点。
加快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电力体系。推动新规划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保供基地,强化储能电站安全建设,推动气电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支持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储能产业集群,落实业主项目法人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行和收益机制。加快灵活性电源改造和建设,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网统一调度,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探索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加强电力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全面深化大数据分析电力管理能力,推动调度运行智能化、扁平化,增强电网就近就地平衡能力。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
原文如下:
万盛经开发〔2023〕7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和《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4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构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20年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完成重庆市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为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和产品发展走在全市前列,碳汇能力持续提升,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逐渐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明显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全面系统推进碳达峰
(一)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升级行动。
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新能源(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培育“1+3”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建全国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促进制造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赋能与绿色化转型联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清洁生产等绿色化改造项目,支持建设智能化绿色示范工厂。推动平山产业园区建设绿色园区,推进企业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到2025年,建设智能工厂5个、数字化车间17个,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服务业绿色低碳升级。将“绿色+”融入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全过程。推进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绿色金融机构落户万盛,鼓励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争取“绿易贷”再贷款、“绿票通”再贴现专项支持计划。推动商贸行业绿色发展,支持奥特莱斯商圈、南桐综合配套商圈、黑山石林旅游商圈建设智慧商圈,支持国能奥特莱斯、财富广场等创建绿色商场。引导发展绿色物流,促进流通企业绿色升级,成立城市共同配送联盟,鼓励企业探索配送新模式,加快物流设施、物流配送车辆绿色化改造,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配送,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推进科技研发与设计产业发展,提升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科技研发服务能力。推动文化旅游绿色低碳发展,探索“云旅游”模式,支持黑山谷、万盛石林等景区打造低碳景区。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倡导酒店、餐饮等服务单位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生猪、食用菌、猕猴桃、茶叶、笋竹、特色水果、生态渔业等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构建“1+6+X”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体系。持续优化农业用肥用药结构和施用方式,推广食用菌、水果、笋竹等农作物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推动生猪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发展生态渔业循环养殖模式。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积极推进“黑山谷”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鼓励生态种植养殖,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完善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开展食用菌、茶叶等特色农业产业生长过程数字化监测试点,到2025年,建成5个智慧农业示范点。(农林局牵头,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重视煤电的托底保供和辅助服务作用,稳定外煤入渝保供渠道,持续巩固黔煤、陕煤、川煤进入万盛。支持页岩气企业有序加快勘探开发进度,扩大全区页岩气产能,强化区外气源保障。因企制宜推广应用天然气和屋顶光伏分布式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供给占比,为用电大户提供有效电力补充。完善城镇燃气储气调峰设施。(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商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因地制宜、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评估和科学规划,加快推进风电、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结合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平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试点。稳步提升制氢能力,适度超前建设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智能化制造、工业互联网锂电池等项目建设,着力培育氢能产储运用全产业链,加强氢能示范应用推广。积极探索利用江水源和浅层地能资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生活垃圾与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采取就近收集资源、就近加工转化、就近消费的分布式开发利用模式,稳步发展非粮液体生物燃料、成型燃料,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稳步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化煤炭消费结构,有序推动煤电、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城乡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持续优化现役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常规火电机组规模保持稳定,以“上大压小”等方式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推进新增煤电机组全部用于安全调峰保底供应并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对30万千瓦级和部分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引导成品油和天然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积极有序推广电能替代、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天然气和绿色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油”,不断提高电气化率,加快发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稳步扩大低碳燃料、可持续燃料等各领域应用,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动全区页岩气商业化开发,打造成渝地区重要页岩气开采基地。有序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优先满足民生用气需求,坚持“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宜沼则沼”,有序推动天然气向乡村延伸。有序推动全区燃煤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实施“煤改气”,适度布局天然气调峰电厂。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完善LNG加气站点网络化布局,推进LNG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善城镇燃气调峰设施,逐步建立以地下储气库为主,气田调峰、CNG和LNG储备站为辅,可中断用户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系统。(发展改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局、商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电力体系。推动新规划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保供基地,强化储能电站安全建设,推动气电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支持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储能产业集群,落实业主项目法人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行和收益机制。加快灵活性电源改造和建设,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网统一调度,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探索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加强电力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全面深化大数据分析电力管理能力,推动调度运行智能化、扁平化,增强电网就近就地平衡能力。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国家电网万盛电力分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电力资源配置能力,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平衡电力电量。推动电力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化,积极探索落实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和分享机制。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推动完善以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与公用电网之间的运行和收益机制。完善万盛页岩气开发利用利益共享机制。(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和能耗强度年度弹性管理,落实国家、全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加强节能形势的监测预判,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优先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增加值能耗低的项目,加强项目节能审查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节能监察管理,聚焦工业、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专项监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探索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煤电、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高耗能企业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综合产出效益评价。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项目能耗准入条件。(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牵头,统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快在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用能企业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高效电机等节能新技术装备,积极推进企业开展落后煤电机组、工业锅炉等低效设备淘汰和节能改造。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节能设备研发与应用交流合作,持续提升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实施重点用能设备、工序等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和上云用云,支持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碳排放监测和信息共享等。加强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完善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制度。(经济信息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智慧城市管理建设,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老旧小区节能节水改造和功能提升,加快推动平山—南桐片区绿色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建筑、交通、照明、供冷供热等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对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平山产业园建设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园区。有序推进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发展改革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中心、交通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坚持“一园一策”发展原则,推动关坝煤电化园区、平山产业园区等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依托重庆电厂环保迁建项目,规划建设园区电网设施、改造升级园区电力设施,优化建设园区天然气主管线,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加快绿色园区建设。围绕先进材料、锂电、能源化工、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发展和引进关联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推动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企业清洁生产,推动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加强园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关坝煤电化园区、平山产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等领域的利用。积极推广脱硫石膏在生产水泥和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推动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碳基产品、聚乳酸、纸浆等,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布局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保障用地需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再生资源中转回收处理中心、基层回收网点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以电器电子、汽车产品为重点,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体系。推进废旧塑料、废旧橡胶(轮胎)、废合成纤维、玻璃纤维、再生纸等再生非金属资源循环利用。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度。(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牵头,经济信息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推进覆盖全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示范社区(村)、示范小区(单位)创建,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统筹布局生活垃圾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健全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与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体系,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探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提高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利用水平。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左右。到203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70%。(城管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领域推动碳达峰
(一)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托页岩气资源,推动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领域的资源化利用。发挥甲醇产能优势,延伸甲醇下游产业,实现烯烃等基础化工原料本地化供应。积极发展精细化工、医药化工等产业,推动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违规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例,鼓励有色金属企业实施“煤改气”工程。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减少能源消耗环节的间接排放,提升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快低效产能退出,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利用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鼓励绿色低碳发展。严控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和独立水泥粉磨产能,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鼓励企业开展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工艺技术装备,实施节能环保改造升级。加快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减少建材行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加大窑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到2025年,水泥产品单位熟料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化发展。构建“中心城区—新型城镇—美丽乡村”协调联动的城乡发展格局,加快建设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城市。推进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水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动被动式技术在建筑中应用,推行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统筹地下地上管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推动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和绿色施工协同发展,利用BIM虚拟施工、建筑工业化等智能建造技术提高施工效率,有效减少材料损耗,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有序扩大新能源机械设备的施工应用比例,逐步替代高排放和高噪声的柴油机械设备,实现施工设备的能源清洁化。在南桐—平山片区开展绿色城镇、绿色社区示范建设并逐步在全区推广。推动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达到30%,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70%,到2030年提高到80%。(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规划自然资源局、农林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探索在平山—南桐片区开展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型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设备更新,利用绿色金融政策推动适宜的公共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1个。(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机关事务中心、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建筑用能清洁低碳化。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镇街和园区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医院等建筑规模化应用,打造一批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在建筑空调、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领域推广高效电气化应用技术与设备,在平山产业园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利用采煤沉陷区闲置土地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等。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力争达到1万平方米,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经济信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事务中心、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强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建设,探索推进万盛西服务区建设换电站。研究推进市郊铁路重庆中心城区—綦江(万盛)段建设,规划研究公交限时专用道,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推动货运站场装卸机械和运输装备实施“油改电、油改气”工程。积极推广沥青冷(热)再生、水泥路面破碎再生技术,努力实现公路建设路面旧料“零废弃”。加快“绿色公路”“绿色机场”建设,研究推进以重要干道为依托,打造公路绿色景观走廊,建设“美丽公路”。加快发展智慧交通,加强智能感知、信息发布等设施设备建设,提升运输智能化水平。(交通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调整提升交通运输结构和组织效率。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促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推动铁路、公路运输服务错位发展,推广铁路集装箱运输,鼓励“散改集”和中长距离公路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优化城区公交线网,加密次支公交网络,加快城区主要客流走廊的公交站点候车亭改造和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实现对大中型居住社区、商务社区等主要社区的全覆盖,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缓堵行动,重点缓解老城区部分路段拥堵问题。推动平山—南桐片区、新经济产业园等新城区因地制宜发展自行车交通,推进慢行步道标准化建设,构建“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绿色交通体系。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交通局牵头,发展改革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应用低碳运输工具装备。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广和普及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有序推动纯电动(换电)出租车发展,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销售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稳步推进换电模式、氢燃料电池、液化天然气在重型卡车、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推进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更新,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替代。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绿色化,鼓励开展一批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优化承担万盛城区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辆的便利通行政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交通局牵头,公安分局、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借助成渝地区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契机,谋划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绿色数据中心,构建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助力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全力打造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网络和应用升级改造。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大力推进规模化部署,优先实现5G、千兆以上网络全覆盖。强化大数据、5G网络等在交通、能源、工业和市政等领域应用,赋能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动采用风光、储能等多种能源形势互补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低碳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鼓励进行绿色测评。加快推动老旧高能耗设备退网和升级改造,落实5G网络先进能效标准,加快节能5G基站推广应用。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组织开展新型基础设施生产能耗情况调查,完善能耗和能效水平事前评估、事中监测和事后审计全流程,建立能耗清单,做好能耗跟踪测评,将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效监察考核,引导利用率低、耗能高、效益差的设施腾退升级。统筹5G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布局,严控废旧设施处理。建立健全数字基础设施产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机制。(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绿色低碳农业农村行动。
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实施农机绿色节能行动,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农村用能革新,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和利用方式,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利用工程。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等建设改造,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有序推进农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乡村节能降碳。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一体化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农林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农田碳储量。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宜机化改造,持续推进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到2025年,新建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计划,合理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绿色投入品创新研发,鼓励发展有机肥、营养土与基质土产业。加大畜禽饲养管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推广生态地膜、秸秆地膜等易降解替代地膜。推行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域滩涂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理,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农林局牵头,商务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体系支撑碳达峰
(一)科技创新支撑碳达峰行动。
培育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主体。推动万盛经开区创建市级高新区,以平山产业园区为载体,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级绿色技术创新平台。聚焦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低碳建筑、绿色智慧交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强化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绿色低碳创新平台,支撑企业自主创新和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加快发展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鼓励科研平台、科研机构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绩效考核中,鼓励科研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领域协同攻关。完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开展科技攻关。到2025年,新培育市级科技型企业15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50家。(科技局牵头,经济信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应用。推动绿色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低碳建筑、绿色交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申报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及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申报林业贷款贴息和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疫防控、绿色示范村建设、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市级绿色低碳专项,加大对生物资源科研力度。探索绿色建筑、绿色型材、生态环保、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新兴技术融合发展场景,推动与传统行业碳中和需求深度融合,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引育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有效推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通过转让、许可、技术入股等方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在万盛转化应用。(科技局牵头,规划自然资源局、经济信息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绿色低碳创新体制机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纳入自身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绿色低碳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全市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交易网络平台推动绿色科技成果交易、转化落地。健全绿色低碳技术第三方检测、评估、认证体系,建立健全认证结果的采信互认机制。深入实施节能降碳人才集聚工程,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育工作。(科技局牵头,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重点工程示范应用。推动风能、太阳能等零碳电力技术以及电化学、超级电容等储能技术发展,加快研发智慧能源、智能电网、微电网等关键技术与装备,加强能源互联网技术的示范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制氢、储氢、运氢和用氢技术以及低品位余热利用等零碳原料/燃料替代技术示范应用。支持安全可靠、先进成熟、节能环保的多技术单元集成创新,研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装备和服务,加强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提升、运维能源管理,实施智能交通等电动化、高效化、清洁化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玻璃、建材等高碳排放行业企业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研发应用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技术,加强绿色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研究。(科技局牵头,经济信息局、发展改革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区域协同支撑碳达峰行动。
加强与重庆中心城区碳达峰协同联动。借助重庆中心城区在金融、科技、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领域高端要素集聚优势,强化同重庆中心城区合作,协同推进碳达峰。推进与重庆中心城区产业技术合作,提升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产业绿色创新发展能力,承接重庆中心城区绿色低碳产业,共同打造绿色低碳制造集群。对接市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重庆中心城区金融资源支持万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绿色消费品认证管理,落实市级能效、水效、环境标识等标准,增强中心城区绿色消费品保供能力。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中心城区低污染或无污染的再生资源利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力成渝协同联动推进碳达峰。协同推动川渝清洁电力配置一体化,协同开发页岩气资源,共同打造百亿级西南地区储气调峰基地。提升区域交通运输组织效率和服务一体化水平,融入“成渝电走廊”“成渝氢走廊”建设。积极布局制氢、加氢基础设施,服务成渝地区争创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工作。联动大渡口、自贡等老工业城市,建设产业转移集中承接地,高质量承接绿色低碳产业转移。协同开展区域绿色低碳生活行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綦江—万盛一体化推进碳达峰。建立綦万全方位协同降碳体制机制,牵住以降碳为源头协同治理举措的“牛鼻子”。协同推动綦万电网一体化建设,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支撑的电力保供网络,共建以煤电、抽水蓄能发电等为重点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协同开发页岩气资源,共同促进能源绿色发展。协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联合打造老瀛山、黑山谷绿色生态空间,协同开展森林、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协同推进孝子河—綦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推进永桐新城绿色发展,构建油、气、电、氢、光、储融合一体的综合能源基础设施,共同推动城市交通运输、城市建筑、产业开发等领域低碳发展。(发展改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文化旅游局、经济信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力渝黔协同联动推进碳达峰。与黔北地区共同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交通运输组织效率和服务一体化水平。协同推动页岩气、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能源保障基地。协同开发沿边生态康养旅游资源,努力建设好渝黔生态康养度假旅游大环线,推进生态旅游、康养旅游发展。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共建大娄山生态屏障,共同打造绿色生态空间。推动跨区域绿色低碳市场共建共享,加快与黔北地区财税金融、标准体系方面合作,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开展“双碳”联合行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文化旅游局、经济信息局、交通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在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融入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等开发平台,加强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等领域合作,鼓励绿色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国际交流,聚焦绿色制造、数字经济、康养旅游等领域,高水平举办国际性重大交流活动,加快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发展改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经济信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绿色低碳贸易体系。积极优化全区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标准衔接,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经济信息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碳汇提升支撑碳达峰行动。
持续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升土壤固碳的潜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对青山湖国家湿地公园、黑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控,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严格执行三条控制线管理规定,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护森林、草地、土壤、湿地、岩溶等重要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和约束,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稳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黑山等重要生态屏障的碳汇增量。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实施退耕还林,扩大林草等植被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培和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以青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开展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示范,推动水源涵养区建设。深化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加强“坡坎崖”绿化美化。加强生态退化区域修复治理,推进孝子河、清溪河、刘家河等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持续实施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程,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森林蓄积量超过238.8万立方米。(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发展改革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相关工作要求,建立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评价体系。落实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能力评估、潜力分析工作要求,有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碳汇资源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碳汇发展体制机制要求,研究制定碳汇开发计划。开展碳汇基础知识培训,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影响因素研究,积极探索生态碳汇技术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减污降碳协同支撑碳达峰行动。
推动减污降碳政策协同。统筹推进碳排放达峰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在战略规划、政策举措和发展目标等方面协同,推动绿色低碳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减污降碳要求、措施等纳入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城市低碳发展战略。推动碳排放、碳履约情况作为指标纳入环保信用评价、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探索建立减污降碳激励与约束机制。(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减污降碳管理协同。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能源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强化减污降碳对万盛国土空间开发的硬约束。协同各类社会资源,理顺部门关系,积极推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实现污染物与二氧化碳协同管控的“归一化”管理。充分发挥环评的准入把关作用,实现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源头预防。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控,加强污水处理厂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将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及履约情况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协同管理。(生态环境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市场机制支撑碳达峰行动。
依托重庆市碳市场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在线“一站式”管理碳资产、实现碳履约、促进碳减排、完成碳交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碳排放计算模型等技术手段,构建覆盖人口组成、能源生产结构、终端消费量、重点行业、规模及以上企业碳排放、用户碳足迹、碳交易和碳吸收等多维度的智能监测指挥平台。做好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管理、监督和指导,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和电力交易的统筹衔接,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经济激励机制,推动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减排潜力大的行业更加科学高效实施减排方案,利用CCER等相关机制推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在平山产业园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针对废弃矿山修复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发展改革局、农林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绿色金融支撑碳达峰行动。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与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农林等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执行绿色金融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使用“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组织金融机构进园区推广绿色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包装绿色金融项目,促进更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建立绿色项目(企业)认定标准,形成绿色项目(企业)库。加大财政政策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开展市级气候投融资试点,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财政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创新并推广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绿色服务业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绩效评价等机制,提升担保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围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创新绿色保险产品,规范和优化保险服务,促进投保主体加强风险管理。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产业投资基金、可转债投资、信托等形式,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等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依法发行绿色债券,促进中长期绿色投资,推进绿色项目建设。稳妥有序探索开展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财政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统计核算支撑碳达峰行动。
加强碳排放基础统计。组建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按照全市能源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覆盖面,开展区级碳排放核算。加强能源统计监测能力建设,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试点项目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制度,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扩大能源、工业、交通、农业等领域统计调查范围,强化新能源产品统计。落实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在平山产业园区开展低碳计量试点。推动全区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统计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农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碳排放监测能力。研究建立全区、重点企业碳排放监测监管、分析预警机制。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鼓励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源和工业过程碳排放监测。结合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基础,开展二氧化碳浓度监测试点。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推动完善资源环境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数据分析挖掘和利用。探索建立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库和风险评估机制。(生态环境局、统计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政策和标准支撑碳达峰行动。
针对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出台的现行政策和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实施动态清理,加强制度间的衔接协调。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政策及文件制修订过程中,增加有利于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节能标准、能耗限额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和产品碳排放标准,落实产品碳标准认证和碳标识制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财税价格支撑碳达峰行动。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生态环保、节能减碳等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强对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光伏、风电项目的支持,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大生态补偿支持力度,落实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充电桩基础设施奖励、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等,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探索设立绿色认证低碳产业基金,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形式支持双碳技术创新,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等给予财政支持,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投资,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投资。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和资源税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积极推进税收共治,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落实环境。(税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绿色价格机制。落实风电、光伏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新能源加快发展。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严格执行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落实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机制,促进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优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推动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民参与支撑碳达峰行动。
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国家、全市关于绿色低碳教育教学的规划、计划,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教育活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全民绿色低碳科普教育,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绿色低碳“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树立学习榜样,曝光反面典型,营造绿色低碳良好氛围。(发展改革局牵头,教育局、经济信息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倡导餐饮“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鼓励低碳旅游,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深化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减少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倡导步行、公交和共享出行方式。积极创建绿色学校,实行校园绿色管理。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继续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产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发展改革局牵头,财政局、教育局、经济信息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企业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包装、绿色回收等全流程实施工艺技术革新,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评价及绿色产品认证。高碳排放重点国有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能源利用和碳排放核算管理制度,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经济信息局牵头,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国资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机制,党工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党工委组织部牵头,党工委党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党工委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相关工作,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建立万盛经开区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定期对辖区镇街、有关部门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指导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实施“党政同责”,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做好落实情况的各项数据汇报工作。各相关单位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在各自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落实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加快建立碳达峰目标责任考核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加强督查激励和考核问责,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工委督查办、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督查办牵头,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