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互联网+”产业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大数据〔2017〕6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2〕4号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互联网+”产业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大数据〔2017〕6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