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创建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率先在敦煌市创建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探索在一个城市整体实现城市能源转型,形成以局域智能电网为基础,风电光电互补、光伏光热协同、多种能源融合发展的能源产消格局,建成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100%可再生能源电力城市、可再生能源供热城市、可再生能源公共交通城市。(责任单位:酒泉市政府,敦煌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八)在重点领域推广新能源应用。
交通运输领域:结合兰州市地铁、电气化铁路建设项目,做好配套新能源供电设施建设及供电服务。在车站、服务区、隧道等用电集中设施用电设计中,做好新能源供电对比方案,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供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兰州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推广机场桥载电源替代APU(加速处理器)技术,2017年开始大力推行机场桥载电源全部替代APU电源,机场新增旅客摆渡公共汽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减少空气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甘肃机场集团;配合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委)。推动城市公用及民用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
旅游领域:推进旅游景区配套公共设施供暖改造为电采暖模式,新建公共设施全部采用电采暖模式。推进景区新能源旅游车项目,新增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旅游车。(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
农业领域:推进乡镇公共设施、农民新居等电采暖改造。开展农业生产电能替代,推动大棚蔬菜电采暖等替代燃煤(柴)设备工作。(责任单位:省农牧厅;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
(九)推广储能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储能技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应用,推动储能产业在市场规模、应用领域和核心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在河西地区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在酒泉市、兰州新区等地开展“多能互补”微电网示范。大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提高新能源发电小时数及清洁供暖等领域的利用。在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等高等院校,通过分布式能源、储电蓄热(冷)及高效用能技术结合,形成高效一体化分布式能源系统。(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相关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工信、能源监管、相关市州、发用电大户和电网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任务和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全省新能源消纳工作。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全省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结合新能源消纳,在现行电价政策支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税务部门落实国家对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生产企业、承担电能替代项目建设运营的小微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利用电能替代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产业政策,对企业在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各领域,使用电能替代消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落实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前“加速折旧”政策和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三)改革创新能源管理的体制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各地区和主要能源企业利用新能源的目标,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制度要求。省电力公司、省工信委牵头,逐步建立适应新能源大规模融入电力系统的新型电力运行机制,以及促进区域微电网应用的协调机制,在新能源比例高的区域,建立智能化区域电力运行管理系统,建立分布式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支撑体系和管理体制。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立足打造国家能源战略基地,努力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识。积极支持和倡导能源利用方式的变革,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消纳可再生能源的意识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