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机构公司化。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公司的成立,直接实现了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由贵州电网公司牵头,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用户代表参与,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省发改、经信、能源、监管办等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对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的行为实行否决,以利于维护电力市场公开、公正、公平,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交易平台数字化。电力交易机构以“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为原则,重新设计、优化市场交易平台的配套软硬件设施。2016年4月22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暨智能化电力交易系统正式投运,标志着贵州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交易中心以功能全面、信息集成度高的特点承担市场主体注船和管理、市场交易组织、交易结算、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市场信息披露等核心任务,贵州电力交易迈入大数据时代。
(三)交易机制市场化。电改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达到943家,比电改前增加445家;大工业用户80%的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工业用户扩大到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所有用户,基本覆盖了我省有色、化工、冶金、建材、装备、电子、医药等传统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度签约电量达到417亿千瓦时,比电改前实际完成的大用户直供电增加244亿千瓦时,预计占省内售电量45%以上,占比排全国第一。今年1-5月,全省直接交易合同计划电量153.55亿千瓦时,实际完成127.5亿千瓦时,合同计划完成率为83%,直接交易电量占省内售电量比例为35.7%,减少企业电费支出16亿元,促进了用电企业“用得起”、发电企业“发得多”、供电企业“收入增”,推动能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四)改革红利多样化。受经济下行大环境的影响,电改前我省有色、冶金、化工等行业经营困难,减产停产压力大。电改后,通过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稳住了约150亿千瓦时的电力市场。已经停产的铝业企业正在做复产准备,预计8月底可以实现复产,同时电解锰、铁合金等行业复产明显,预计可以增加50亿千瓦时以上的电力需求。改革前,由于未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输配电价未单独核定,参加大用户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终端价格仅下降0.03-0.05元/千瓦时。改革后,通过降低用电成本拉动了工业经济发展。今年我省大工业用电价格下降0.12元/千瓦时,预计带动大工业降低用电成本64亿元,增加用电量87亿千瓦时。1-5月,省内全社会用电量48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11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323.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2%,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02个百分点。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降至0.35元/千瓦时,可带动大数据企业降低用电成本1亿元,初步形成电力价格“洼地”,重点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明显增强。
(五)售电公司多元化。目前,全省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售电公司43家,其中国企售电公司10家,国企和民营混合售电公司2家,民企售电公司31家。贵州电网公司对兴义市地方电力公司的代管关系已解除,兴义市地方电网范围内实现了发、输、配、售分开,由兴义市电力公司独立开展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贵安新区直管区拟组建的配售电公司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组建方案已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于6月24日完成工商注册,6月28日挂牌成立,8月31日正式运营。
(六)跨省交易制度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广东省、深圳市及南方电网公司等多方支持下,与“西电东送”受电省初步达成了“计划+市场”新机制的共识,今年计划送广东电量500亿千瓦时(含送深圳30亿千瓦时),1-5月已送出18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同时,已与重庆涪陵、黔江,湖南怀化等周边地区企业洽谈,截至5月底,签约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较2015年新增了20亿千瓦时的外送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