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发配售一体化企业在未来的额售电竞争中有较大的运营空间,有部分地区提出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专用输配线路向用户直接供电。这对于曾经独享蛋糕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来说无疑是巨大冲击,遭到了它们的反对。经过数次讨论、博弈后,上述配套细则最后明确,配电网运营者不得跨供电营业区从事配电业务,配电网运营者不得同时经营供电营业区内的发电企业。同时提出,增量配电项目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的原则,必须经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准,而且改革初期,配电网运营权仅授予国有企业,这无疑将民企挡在了门外。
不过,电网在竞争性售电市场中也被设定了“禁区”。按照规定,由电网企业内部承担电力交易机构职能,电力交易机构采取电网全资子公司或者会员制以外组织形式且售电公司由电网与发电企业合资组建的,能源监管机构及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认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等四种情况下,电网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
“从征求意见来看,电网企业对此提出了异议,但我们认为其符合新电改的精神。而且,其他市场主体都普遍表示支持,并希望逐步加强对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的不对称监管。”有关部门人士透露,在售电准入及退出机制方面,电力批发和零售市场均有售电方和用户准入条件以及信用评价,如违反相关规定或者破产倒闭则强制退市,善后服务由电网公司或者拥有配电网的公司,在政府的指导价下“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