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管督查还发现,少数重要输电通道基建施工存在遗留问题,部分直流“孤岛”运行相关试验工作尚未开展,影响了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行。
《报告》建议,强化重要输电通道的基建和调试管理。电力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控制和验收制度,对于投运后可能出现的各种运行工况,要严格做好相关调试工作。
此外,《报告》还强调,要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建设规划,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重要输电通道建设规划应与能源规划、电力系统规划统筹考虑,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合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近平衡。与此同时,要加强区域、省内主干网架和重要输电通道的建设,通过不断补强电网主网架,逐步提升电网抵御大扰动的能力,降低对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二次系统的依赖。
电力设施保护力度、重要输电通道应急处置能力仍待提升
《报告》指出,一些地区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影响了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此外,外力破坏对重要输电通道造成影响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据悉,近3年,我国重要输电通道累计发生故障停运261次。经统计,雷击、大风、冰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故障停运有99次,占比38%;山火、外力破坏引发的故障停运有62次,占比24%。
对此问题,《报告》建议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隐患排查治理。
保证重要输电通道和送受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意义重大,但从专项监管督查情况看,目前,重要输电通道应急管理仍存在跨区输电通道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健全;部分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不到位;多方联合演练及演练后的评估工作有待加强等薄弱环节。
《报告》认为,应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注意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及评估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此外,《报告》还强调,要大力推进保障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的关键技术研究,解决高海拨地区输电通道设计运维经验不足、直流输电通道控制系统存在较大风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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