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可很大程度打破电网公司低买高卖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有利于削弱电网公司垄断地位,这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而且,盈利模式改变后,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减少了利益之争,国家可以通过对电网公司的定位与考核进行调整,打破电网投资建设过程中关联企业间的利益输送,促使电网企业公开其财务成本,无歧视地对所有发电公司和用户开放,更好维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深圳进行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我们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向深水区推进的重要一步,值得期待。
但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只是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新突破,即便这个改革试点在深圳获得成功,进而在全国范围大面积推广,距“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也还甚远。诚如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总经理李宗福所言,路不怕远,只怕脚下步子停止不前。坚持不断突破,电力体制改革终将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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