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需满足上述发展目标,还应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先进适用”的基本原则,建设“新型农村电网”。应明确规划目标和技术原则,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统筹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合理安排无电地区、未改造地区、已改造地区农网建设节奏,注重电网项目的逐年有序实施;根据东、中、西部地区以及城镇与农村用电的不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设备选型和建设标准;重点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水平,解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设施用电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化项目方案,严控工程造价,以全寿命周期理念选择设备型式,满足农村中长期发展要求;提高农网科技含量,积极采用小型化、低损耗、环保型、少维护或免维护配电设备和装置。
有了以上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作为指导,建设“新型农村电网”,还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综合治理农村低电压。通过新增变电站布点、缩短10千伏供电半径;采取小容量、多布点方式建设配变台区;对因季节性负荷波动较大造成过载的农村配电台区,可采用组合变方式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开展县级电网无功优化计算,优化无功补偿配置模式,适当采用动态平滑调节无功补偿装置。及时调整单相用户所接相别,控制三相不平衡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小型加工等较大负荷客户错峰用电,加强低压客户负荷需求管理。
二是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及孤网运行问题。对经济发展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迫切且供电可靠性要求相对较高的县域,结合高压配电网建设,通过增加变电站布点、合理调整变电站供电分区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于经济发展落后、用电负荷极低、地理位置特别偏远的县域,结合220(330)千伏上级电网建设,采用电网延伸方式适时解决。到2015年,力求基本解决孤网运行、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
三是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考虑采用延伸电网、集中式光伏电站或风光互补电站供电、客户光伏系统独立供电的方式解决用电问题。按照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协议,国家电网公司在2015年将解决经营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