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引导企业“走出去”。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为企业搭建“走出去”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赴海外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或者并购当地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市场的人才、资源、市场、技术等优势,推进技术跨越式发展,提升上游和中游企业的研发实力,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三是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国产零部件。政府应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处于产业链下游的电动汽车整车组装企业选用国产部件,以此调动上游和中游企业从事关键产品研发的积极性,并带动充电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完善法律政策,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秩序。为了维持产业发展秩序,应加强法律政策制定工作,尽快出台规范低速电动汽车发展的相关措施。
一是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应尽快出台规范产业准入的相关政策,为符合研发和生产能力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并坚决杜绝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该领域,严把入门关。
二是制定产品技术标准。应正视国内低速电动汽车消费需求迅速增长的事实,立足产业特性,参照《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制定规范低速电动汽车研发和生产的技术标准,使低速电动汽车及相关产品符合、具备统一的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性能,消除相关隐患。
三是加强牌照管制。可考虑将符合条件的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及其产品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为其上牌照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和方便消费者使用。
四是提供相应补贴。建议修改《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补助范围从高速电动汽车进一步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低速电动汽车,以补偿这些低速电动汽车企业为提高其产品性能所支出的额外成本。
五是回收废旧电池。尽快出台规范低速电动汽车铅酸电池回收的法律政策,引导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及时回收废旧铅酸电池,避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