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万向集团以2.56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最大的新能源电池制造商A123公司。美国一些官员曾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阻止该交易,但最终获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批准。
总结:对于本次收购事情,最吸引小编的是菲斯克作为一家美国制造商,其本身所引起的美国本土财阀(像华尔街,金融大鳄索罗斯等)的关注度要远远小于其对中国富商的关注度。中国商人骨子里头还算是保守的,真正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难,不过一旦认准目标后,中国商人(尤其像沿海的浙商/粤商)又会如狼似虎地会把目标拿下。大概是看到特斯拉这只来自美国加州的大螃蟹后,中国商人的狼性被激发了,一场恶战在所难免。美国法院尚未公布对这场收购案件的最终判决,不过在1月10号法院宣布拒绝李泽楷旗下的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的收购,同意万向集团提出的Fisker公开拍卖请求,万向集团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