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年风电发电量1008亿千瓦时,每度风电上网国家要补0.17元,全年国家要补171.36亿元。如果风电上网电量发展到电网的10%,国家至少每年要补贴1000亿元以上(太阳能发电要每度电补贴约0.8元,达标后每年也要补几千亿)。
2.亟待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因风电不能上网造成损失,处一倍以下罚款。由于电网全额收购,还给予财政补贴,使我国风电出现前所未有的“大跃进”,三四年风电装备产能和装机容量均达世界第一。但是,电网公司既没有全部收购风电,也没有被处以罚款。若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司仅赔偿一项就损失1000亿元以上。如电网公司将大规模风电无条件全部上网,很可能造成我国若干次大面积停电事故,损失将在数万亿元以上。
2005年,笔者完成的研究报告《中国风电产业发展新战略》、《可再生能源法立法研究》,同时获得2005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一等奖空缺)。报告阐述我国电网在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大规模消纳风电,这一观点与《可再生能源法立法研究》中的观点截然相反。
笔者当时提出“风电多了上不了网”这是由中国能源结构决定的,并被事实证明。与之相对应,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法》作了8处修改,其中最为重要的修正是将原法中“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
当前,又有人强烈提出政府要责成电网公司全额收购风电,政府又要新增投资约8000亿元,建“三纵三横”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将我国西部地区风电送到东部地区。我认为,这又是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举措。如不改变照抄照搬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外大规模风电并网方式,无疑还会重蹈覆辙,继续付出沉痛的代价。
3.解决风电不能大规模上网的有效途径。大规模风电利用应该是多元的,解决风电不能大规模上网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发展“非并网风电”。
“非并网风电”是笔者1980年开始研究的,1985年在当时国内唯一风能研究杂志《风能》(第4期,总第12期)和1986年《江苏工学院学报》(第7卷第4期)首次提出。经过多年丰富和深化,已形成一套理论体系,在国际风能界得到广泛认可。
所谓“非并网风电”,就是大规模、超大规模风电场所发风电,通过必要的技术创新与集成,用于能较好适应风电特性的高耗能工业,使大规模、超大规模风电不经过常规电网,就能够高效、低成本、低故障率全部利用。非并网风电技术适用于大规模、超大规模风电场,以高耗能产业作为载体,将我国丰富的风能资源转化为规模化绿色产业。
“非并网风电”是我国风能发展领域的原创性成果,2007年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立项,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并广泛应用;在国家《风电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三次提到发展“非并网风电”,为我国风电行业进行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目前已通过鉴定的示范工程,可规模化推广并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