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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电业局:电力改革成在电价败在拆分(2)

华体会备用网在线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电业局  作者:吴金良  2013/3/22 13:33:33  我要投稿  

从2002年至今的实践看,应该说当时新设国家电网公司不失为正确选择。

首先,十年来世界各国,从俄罗斯到美国再到日本,从英国到法国,再从巴西到印度都发生了较大的电力事故,只有中国没出大问题。其次,中国的电网没有拆分,因此各国在电网拆分后的私有化也没有发生,因此中国的电价至今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相比均处较低水平,过去常见的消费者和用户抱怨的“电老虎”也基本销声匿迹。第三,电改之初,中国电网被分割为13-14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电网,而中国西部水利资源丰富,北部煤炭资源丰富,而东部和南部又是电力负荷中心的非均衡现实环境,决定了全国联网可以在一个更大的市场平台上展开竞价上网和在全国联网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因此,跨省和跨区联网打破区域电网公司各自为战、就地平衡的旧格局,保留一个能在跨省、跨大区范围内实现联网的国网公司无疑是正确的。也正是由于有全国联网的现实需求,国家电网才在特高压电网的技术上获得了令发达国家仰视的成就,形成国家竞争力。事实表明,十年来在国家电网体制下,全国联网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应该被人们看到。

既然如此,为什么人们对电力改革普遍认为进展缓慢、成效不大呢?我想原因有两个:其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摒弃发改委对电价和电力项目的审批权,电价是决定电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这个“牛鼻子”却始终没有牵住。其二,网厂分开后,虽然发电主体多元化了,但由于发改委并未放弃审批电价,因此竞价上网成了一句空话,国家电网对发电企业统购包销的购电模式并未改变,而人们期待的大用户和厂商直接见面,国家电网仅收过网费的新模式也未能推出。

综上所述,未来电力改革的方向理应是从发改委转变职能入手、放弃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和国家电网公司改变购送电方式,而绝不是“一拆了之”的把国家电网一分为五,变大垄断为小垄断。而这一切又是在没人对拆分结果负责的情况下发生。

三、十五年电改为何“只改体而不改制”?

众所周知,垄断的实质在于通过垄断价格来攫取垄断利润。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中国的垄断国企,不管是电网还是石油,有哪一个能自主决定自己产品价格?决定这些企业产品价格的“有形之手”在国家发改委。分析中国的企业垄断,经济垄断只是表象,行政性垄断才是本质。以电为例,无论上网电价还是下网电价,无论是发电电价还是输电电价,都是由发改委审批之手决定的,具体竟能管到一厂一价,甚至一机一价。

因此,我国电力改革理应抓住电价这个“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垄断,实现“放开发电和售电两边,管住输电和配电中间”的市场化模式,然而这需要中国行政垄断者勇于放弃自身的权力和利益进行自我革命,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他们总是革企业的命积极,革自己的命消极。

最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电力改革最需要进行自我革命的国家发改委偏偏又是电力改革的主导者。于是出现这样一个局面,每当改革到关键时刻,被改革者总能把改革视线成功地转移到企业头上,这就是仅搞企业改体的“拆分”,却不触动改制为核心的电价的真实原因。

然而,在激进改革者和激进媒体的笔下,无论是电网还是石油,它们不仅是冥顽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干部和员工也成了腐败的特殊利益集团和阶层,而与一般民众相对立。而无论是高铁速度还是特高压电网明明是当今国人最值得骄傲的两项技术,而在他们的笔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国发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铁速度,批倒了特高压技术,也就否定了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中国改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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