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1 变电站
3.1.1 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1) 变电站选址时避开电磁和无线电干扰敏感点。
(2) 变电站内变电设备及附件采用合理设计和精细加工,减少尖端放电。
(3) 站内、站外设置高压设施警示标志。
3.1.2 噪声防治措施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变电站主要设备提出噪声水平限值要求。
(2) 站内采用合理的总平面布置控制噪声,噪声源尽量布置在变电站站区中部。
(3) 必要对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采用消声、隔声措施。
(4) 必要时在得到地方城市规划部门许可的前提下,在变电站周围设置噪声控制区。
3.1.3 污水处理措施
本工程变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部分变电站在雨季等利用不完时将达标废水排入站外河道。
站内设有事故贮油池,以贮存突发事故时产生的漏油,并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不直接排入站外环境水体。
3.1.4 施工期环保措施
(1) 对干燥的作业面和沙石料适当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要严格规定排水去向,工地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外排抽水泵淤水都应在施工前期设计好排水明沟和沉淀池,沉淀泥浆应定期及时外运;施工人员的生活污废水须设临时化粪池进行预处理,严禁零星分散排放。
(3) 夜间一般不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液压式打桩机等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特殊情况如确需夜间施工,则必须征得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
(4) 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建筑垃圾污染周围环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及大风时期施工。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
3.2 输电线路
3.2.1 路径选择
本工程输电线路路径选择及设计时已充分听取沿线政府、规划、城建、环保、林业、电信、航空、军事等部门和沿线受影响群众的意见,尽量避开民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优化设计,尽量减少项目的环境影响,取得了输电线路沿线政府、规划部门同意站址、线路路径的原则性意见,避开城镇规划区、满足沿线县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3.2.2 导线对地高度
1000kV 架空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长期住人房屋,对处于边导线投影外侧水平间距7m 内的居住房屋全部按拆迁安置考虑,以保证线下居民的安全。
对距边导线投影 7m 外的民房,房屋所在位置地面最大工频电场强度不得超过4kV/m,若超过,应抬高架线高度或拆迁住人房屋以确保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