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备用网在线讯: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供电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下达2012年春、夏、秋季用电指标的通知》(浙经信电力〔2012〕122号)精神,为更好地开展我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按省分配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参照省指标测算原则,结合杭州的实际情况,下达2012年各地春、夏、秋季用电指标分配比例,请遵照执行。
一、指标比例测算
(一)本次用电指标分配比例按早峰(7:00-10:59)、腰荷(11:00-16:59)、晚峰(17:00-22:59)、低谷(23:00—6:59)四段分别测算。
(二)春季用电指标是以2010年和2011年的3月1日—6月14日的各时段平均最高用电负荷为基数分别测算,夏季用电指标是以2010年和2011年的6月15日—9月15日的各时段平均最高用电负荷为基数分别测算,秋季用电指标是以2010年和2011年9月16日—11月30日的各时段平均最高用电负荷为基数分别测算,2010年和2011年所占比例各50%。
二、指标分配比例
(一)春季用电指标(3月1日-6月14日)

(二)夏季用电指标(6月15日-9月15日)

(三)秋季用电指标(9月16日-11月30日)

三、其他
(一)各地网供指标分配先从省网分配给杭州电网用电指标中扣除5%的网损负荷后按比例分配。
(二)在日常用电指标分配中一般不下达低谷用电指标,仅在省网下达低谷指标时下达。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